1、 “因为心思置于肉体,就是死;心思置于灵,乃是生命平安。”(罗八6)

我们们的心思置于肉体,结果乃是死,使我们感觉离开了对神的享受,感觉不平安与死沉。这这种感觉对我们是一种警告,催促我们将心思置于灵。如此,我们就有生命与平安的感觉,与神之间也毫无不合之感。


2、“又要让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仲裁,你们在一个身体里蒙召,也是为了这平安;且要感恩。”(西三15)

信主的人里面有神圣的生命,这生命并要引导我们如何生活。在纷杂扰嚷的世界中,面临人生转捩点,或需要作决择时,往往我们会迷惘。然而我们里面有一位仲裁者,基督的平安在我们心里,在凡事上带领我们,让我们不失脚。这平安就是在我们里面引导我们的基督,如果我们里面没有平安的感觉,就不要作;若是里面感觉平安,就去作。 祂是活的,是我们可以倚靠的,祂的引导从来不会错,我们要为此感恩。

 

3、 “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,必要死;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,必要活着。”(罗八13)

我们照着肉体活,活出的是肉体的行为。肉体的行为常常作出我们不想作的事,给我们带来许多麻烦,并使我们觉得无奈,最终的结局也就是死。因此,我们愿意主动与住在里面的那灵配合,让祂安家,靠着圣灵的大能,那灵将基督死的功效应用在肉体的行为上,就治死肉体的行为,结果我们必要活着。


4、 “因为照着肉体的人,思念肉体的事;照着灵的人,思念那灵的事。”(罗八5)

我们得救的人,不仅里面有神圣的生命,外面生活行事也要照着灵。照着灵的人,思念那灵的事,那內住生命之灵的律,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自己,就自然而然地运行,释放我们,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。


5、 “这样,我亲爱的,你们既是常顺从的,不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,就是我如今不在的时候,更是顺从的,就当恐惧战兢,作成你们自己的救恩。”(腓二12)

我们活在神的管治之下,这是最高的生活。祂今天在我们里面,能看见我们如何生活并如何行事。我们不仅顺从人,我们也当顺从神。人看着我们或不看着我们,我们始终如一,因为我们是活在主前,为主而作。我们里面动机恐惧,外面态度战兢,作成自己的救恩。这不是指救我们脱离神的定罪和火湖的永远救恩,乃是指我们每天的、实行的救恩,叫我们喜乐滿足。凭信接受救恩,是一次永远的;完成救恩,却是一生之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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