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V-49 最高的属灵经历
诗歌:194
读经:
林前七25 关于童身的人,我没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怜悯成为忠信的,就提出我的意见。
新约成为肉体的原则—神与人、人与神,成为一的原则
林前七章是论到婚姻生活的事,篇幅相当长;在这一章的末了,保罗说,“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。”(40)。保罗在前一章圣经说,他与主是一灵。但他在七章四十节说,“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。”这指明他对于有没有神的灵,并没有太大的把握。我不知道怎样使这两节圣经衔接一致。
保罗在七章十节说,“我吩咐他们,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。”他在十二节说,“我…说,不是主说。”他在二十五节又接着说,“我没有主的命令,但我…题出我的意见。”然后他在四十节说,“然而,按我的意见,她若守节更是有福;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。”这与旧约申言的原则—替神说话—截然不同。在旧约里,耶和华的话临到申言者(耶一2,结一3),他们不过是神的代言人。但是在新约里,主与祂的使徒是一,他们也与主是一。结果,两者一起说话。主的话成了使徒的话,而使徒所说的乃是主的话。因此,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(林前七10)。他所说的话,虽然不是主说的,还是成为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(12)。使徒与主是一,到一个地步,甚至当他没有主的命令,只发表自己的意见时(25),他还想自己也有神的灵。他没有确定的声称他有神的灵,但他“想”他“也”有神的灵。这是最高的属灵,是基于成为肉体原则的属灵。
林前七章是圣经中最属灵的一章
我记得一九四八年的一天,倪柝声弟兄和我们一些人交通时,指出林前七章是圣经中最属灵的一章。我不明白,这一章论到婚姻生活的圣经,怎么会是圣经中最属灵的一章。倪弟兄说,这一章圣经里不只有婚姻生活,也题到灵的事。他指出按照林前七章来看,保罗虽然没有主的命令,他还是写了一些话。如果有人告诉你,他没有主的命令,但他还是就着某一件事给你指示,你会怎样反应?你岂不会拒绝听他的话么?倪弟兄帮助我们看见,林前七章里有一个人没有主的话,说的是自己的话,甚至是自己的意见;但是末了这个人却能说,他想他也有神的灵了(40)。倪弟兄说,这是最属灵的经历。
林前七章所启示的属灵经历,是再深不过的了
这里有一个人告诉我们,他没有主的命令,他发表自己的意见;之后又告诉我们:“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。”保罗在这里似乎说,“我对你们说的是我的话,我的意见,我没有从主来的命令。但是我想我还是有神的灵。”
如果我们有办法问保罗这件事,他也许会说,“弟兄,我是在实行六章十七节的话。与主联合的,便是与主成为一灵,这说法当然是对的。现在我说,我想我也有神的灵,这就是我在活主。我在这一灵里活主。…”如果我们看见这个,就会了解林前七章所描述的东西相当深奥(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,三三四至三三七页)。
参读: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,第二十八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