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啓示錄第十七章

週六 蒙召被選忠信的人【3】

啓示錄十七章十三至十八節:
13 他們心意一致,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。14 他們要與羔羊爭戰,羔羊必勝過他們,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,萬王之王。同着羔羊的,就是蒙召被選忠信的人,也必得勝。15 天使又對我說,你所看見那妓女坐着的眾水,就是多民族、多羣眾、多邦國、多方言。16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與獸,必恨這妓女,使她荒涼赤身,又要喫她的肉,用火將她燒盡。17 因為神將意念放在諸王的心中,要他們行祂的心意,並心意一致,且把自己的國給那獸,直等到神的話都成就了。18 你所看見的那女人,就是有國權轄管地上眾王的大城。

曆世紀以來,大多數基督徒只看見賞賜,卻未看見刑罰。許多書籍論到賞賜說,我們若忠信的跟從主,遵行祂的旨意,就必得着冠冕為賞賜。但是難得有一本書說到另外的一面,就是刑罰。大多數的基督徒作者都不願意摸這個題目,怕為自己找麻煩。但是十章二十九節題到『更重的刑罰』,我們就不可以忽視。我們若不是受更重的刑罰,就是得大賞賜。

我們的神是公平、公義和智慧的。祂知道如何處理一切事,也知道如何對待祂的兒女。祂是我們智慧的父,有公正的方法對待我們這些屬祂的兒女;祂會賞賜那些忠信的和順從的,懲罰那些不忠信和不順從的。從大部分的教訓看,似乎神只賞賜那些忠信的,卻不懲罰那些不忠信的;這是不合邏輯的。我們的父更有智慧;說祂要賞賜忠信的,也要管教不忠信的,纔是合邏輯的。我們的神是合邏輯的,也是有目的的,祂絕不作沒有意義的事。在祂的話語裏,清楚肯定的說,我們若是忠信,祂必賞賜我們,否則,祂就要懲罰我們。

我們不必為我們的救恩擔心。根據神的聖言,我們可以確信,我們的救恩是永遠穩妥的。但問題乃在於:我們得救之後如何跟從主?我們照着生命之律行事為人麼?我們是前來進入至聖所,還是退縮回到聖所,甚至到外院子?這全在乎我們。我們若前來,就要得賞賜。我們若退縮,就要受刑罰,因為我們干犯神的行政,違背祂的旨意。我們都必須進前來到第二個約,並深深進入神新約的經綸,忘掉我們的罪,而專注於生命的律;這律要使我們成為祂的複製。我們若留意這事,祂必會賞賜我們。我們若忽畧這事,反而退縮,祂就要照着祂的警告懲罰我們。干犯神的行政是件嚴重的事。我們若這樣作,干犯了生命的律,就要受刑罰,比那些干犯字句律法之人所受的更重。我們對『更重的刑罰』和『大賞賜』這兩件事,必須有深刻的印象。也許我們該將聖經上這幾個字圈出來,題醒我們注意其重要性。這幾個字代表我們將來的定命。我們的定命是要受更重的刑罰,還是得大賞賜?

使徒保羅直到他一生的末了,纔有把握說,他得了賞賜。當他寫哥林多前書時,還恐怕在屬天的賽程中不蒙稱許。(九24~27。)甚至在他寫腓立比書時,他仍然在向着標竿竭力追求,為要得着獎賞。(腓三14。)只有在他殉道前不久所寫的提後四章七至八節中,他纔有把握說,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。你不要確定的說,你已經得了賞賜。你還沒有跑完你的賽程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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