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啓示錄第十二章

週一 宇宙的光明婦人【2】

啓示錄十二章一至二節:
1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,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,腳踏月亮,頭戴十二星的冠冕。2 她懷了孕,忍受產難,疼痛要生,就呼叫。

這一章的婦人,乃是神全體的子民。根據這異象,這個總體有三部分:她頭戴着十二星,她的身子披着日頭,她的腳踏在月亮上。所以,這個婦人是宇宙的,包括了十二星、月亮、日頭。在約瑟的夢裏,太陽、月亮和十一個星,再加上約瑟自己,象徵神在地上全體子民的組合。基於那夢的原則,這裏的日頭、月亮和十二個星,必定是象徵神在地上全體的子民,就是這章裏的這個婦人所象徵的。她身上大部分披着日頭,這日頭象徵神新約時代的子民。基督來到世上之前,是舊約時代的黑夜;等到基督這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,(路一78,)日頭的時代就來臨了。在此之前是月亮時代,月亮表徵神舊約時代的子民。月亮是在婦人的腳下,因為月亮時代是律法時代,不該像星那樣被高舉。星象徵列祖,就是神頒賜律法之前的子民,在婦人的頭上為冠冕。神在這三個時代所有的子民構成了這婦人,他們都是發光者。因此,她是光明的婦人,歷代以來一直照耀着。

我們若仔細讀聖經,就會看見神的子民可歸為三部分。第一部分是列祖,活在從亞當到摩西的時期;第二部分是律法之下的百姓,從摩西到基督第一次來臨;第三部分是從基督第一次來臨到祂第二次來臨的期間,那些構成召會的信徒。歸在第三類裏的人,乃是宇宙中神子民的主體。十二星象徵列祖,(但十二3,)在黑夜中個別的帶着屬天的光照耀。所有的列祖都是一顆顆單個的星。他們是在黑夜中,因為在他們的時代基督還未來臨,天尚未露出曙光。這些單個的星,乃是這宇宙婦人的冠冕,象徵神恩典和經綸的榮耀被高舉。

在列祖之後是以色列人,由月亮所象徵,返照太陽(基督)的光,並且在基督的光裏團體的照耀。以色列人是在律法之下的黑夜中。律法雖然好,卻不被高舉。

這婦人身披日頭,就是披着基督。按照路加一章七十八、七十九節,基督來了就是太陽升起來了。馬太四章十三至十六節說,基督來了,乃是大光,照在那些坐在黑暗裏的人身上。這就是說,基督來臨之前是黑夜。日頭所象徵由全部信徒組成的召會,在白晝團體的以神的榮光照耀。(腓二15,林後三18。)日頭披在婦人身上,這事實指明召會是神子民的主體。基督旣已來了,我們就活在白晝中。雖然就某種意義說,我們所生活的時代乃是黑夜,當主再來時我們會有更大的白晝;但從基督第一次來臨所開始的那一個白晝,至少已是一個小的白晝。千年國將是更大的白晝,因為到那時候太陽的光要比今天的光強七倍。(賽三十26。)

這一個大異象是何等奇妙!這又一次證明聖經是神自己默示的,是神自己寫的。沒有任何別的人能有這樣的智慧,用婦人作表號來表徵神所有的子民。摩西、大衞、所羅門、以賽亞、耶利米、但以理等,都是月亮的一部分。但是讚美主,我們這些新約的信徒,卻是日頭的一部分,因為我們是基督的一部分!這就是宇宙光明婦人的異象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三十四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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