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啓示錄第一章
週四 眾地方召會【2】
啓示錄一章十至十一節:
10 當主日我在靈裏,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,11 你所看見的,當寫在書上,寄給那七個召會:給以弗所、給士每拿、給別迦摩、給推雅推喇、給撒狄、給非拉鐵非、給老底嘉。
作為基督身體的宇宙召會,是藉着眾地方召會彰顯出來的。眾地方召會是基督這一個身體的彰顯(啓一12,20),在地方上乃是一(徒八1,十三1,羅十六1,林前一2)。一章四節說,『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』。亞西亞是古羅馬帝國的一省,那裏有一章十一節所題的七個城。七個召會不是都在一個城裏,乃是分別在那七個城裏。本書不是論到一個宇宙召會,乃是論到在許多城裏的眾地方召會。馬太十六章十八節首先啓示召會是宇宙的,馬太十八章十七節接着啓示召會是地方的。在使徒行傳裏,召會是以地方召會的作法實行的,如在耶路撒冷的召會(徒八1)、在安提阿的召會(徒十三1)、在以弗所的召會(徒二十17)、在敍利亞省和基利家省的眾召會(徒十五41)。所有的書信,除了幾封是寫給個人,其餘的都是寫給地方召會,沒有一封是寫給宇宙召會的。沒有地方召會,就沒有宇宙召會的實行和現實;宇宙召會乃實化於眾地方召會。對召會宇宙一面的認識,必須完成於對召會地方一面的認識。我們認識並實行地方召會,乃是一大進步。啓示錄說到召會,是在進步的階段,因為本書是寫給地方召會的。我們要明白本書,必須從了解宇宙召會,進步到認識並實行地方召會。惟有在地方召會中的人,纔能在對的地位上,從對的角度和正確的觀點,看本書的異象。
在一章十一節,有聲音對約翰說,『你所看見的,當寫在書上,寄給那七個召會:給以弗所、給士每拿、給別迦摩、給推雅推喇、給撒狄、給非拉鐵非、給老底嘉』。這節聖經的寫法非常重要,給我們看到將本書寄給那七個召會,等於寄給那七城。這清楚顯示,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,乃是一個城一個召會,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。沒有一個城有一個以上的召會。這就是地方召會,是以城為單位,不是以街道或區域為單位。地方召會行政的區域,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整個城市,不該大於或小於該城的界限。所有在這界限內的信徒,應當構成該城內惟一的地方召會。因此,一個召會等於一個城市,一個城市也等於一個召會。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地方召會。
一章四節說到『那七個召會』。七是神工作中完整的數字,就如為着神的創造有七天(創一31~二3),為着神在地上的行動有七印(啓五5)、七號(啓八2)和七碗(啓十五7)。因此,七個召會乃是為着神完整的行動。
召會需要有彰顯。如果我們只談論召會,而沒有召會的彰顯,那麼我們所說的全是理論而沒有實行。要召會實際、可行,就需要有地方召會。如果沒有地方召會,也就沒有召會。正如你若沒有肢體,你就沒有身體。如果你沒有地方召會,你就無法有宇宙召會,因為宇宙召會是由所有地方召會組成的,就如人的身體是由所有的肢體組成的一樣。單單要宇宙召會,乃是虛無的。但我們確有實行的地方召會。如果有人問我們,召會在那裏,我們可以指給他們,召會在安那翰、在三藩市、在芝加哥、在紐約,還在其他許許多多的地方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七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