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二書第一章
週二 恩典、憐憫與平安【1】
約翰貳書三節:
3 恩典、憐憫、平安從父神,並從父的兒子耶穌基督,在真理和愛中,必與我們同在。
這裏的真理是指福音的神聖實際,特別是關於這位彰顯神,並完成神定旨之基督的身位;愛是指信徒藉着接受並認識真理,在彼此相愛裏的彰顯。這兩件事是本書信的基本結構。在真理和愛中,恩典、憐憫、平安必與我們同在。使徒基於信徒中間存有真理和愛這兩件要緊的事,便用恩典、憐憫、平安問候並祝福他們。我們在真理中行事為人,並且彼此相愛,就必享受神聖的恩典、憐憫與平安。(約翰貳書生命讀經第一篇,至頁)
我們先要來看,恩典有甚麼性質,恩典有甚麼特點。我們寶貝神的愛,因為沒有神的愛作泉源,就沒有救恩的水流。救恩的水流,是發源於神的愛。同時,如果沒有神的憐憫,救恩就沒有可能發生。因為神憐憫我們,所以給我們救恩。但神的救恩乃是神愛的實在表明。所以說愛真可愛,憐憫也真可愛。但是到我們手中,最寶貝的是恩典。愛是頂好,但是在我們身上好像沒有實在的益處。憐憫是頂好,但是在我們身上也好像沒有直接的益處。可是恩典就有直接的益處,所以這一件東西更寶貝。在新約聖經裏所充滿的不是神的愛,也不是神的憐憫,而是神的恩典。因為恩典是神的愛出來為着墮落的人,為着滅亡的人,為着失喪的人作工。這裏不只是抽象的愛,也不只是滿有感覺的憐憫,而是實在出來對付需要的恩典。
我們是以為神如果可憐我們,神如果憐憫我們,那就彀了。屬乎肉體的人,屬乎血氣的人的意思,總以為只要有憐憫就彀了。因此,在舊約裏充滿了憐憫的話,很少有恩典的話。因為人在肉體裏是以為有憐憫就彀了,不需要恩典。為甚麼緣故呢?因為人以為罪不比別的事。如果是因為沒有喫,如果是因為沒有穿,如果是因為沒有住,那光有憐憫不彀,還需要恩典。但是罪的問題不是沒有喫的、穿的、住的。罪的問題,在個人裏面是良心不平安的問題,在神面前是刑罰的問題。所以,如果神能彀可憐我們,如果神能彀馬虎一點,就可以了。神如果可以畧過我的罪,就彀了。我們心裏是盼望神憐憫我們,讓我們過去算了。人是想說,算了罷,看不見就算了。但是,神不能憐憫、忽畧我們的罪就算了,祂必須徹底的對付我們的罪。
神不只憐憫我們,神還要給我們恩典。神的愛所發出來的乃是恩典。神不肯止住在憐憫那裏。我們是想只要有憐憫,只要神肯馬虎,不計較就好了。但是神不是說可憐你,讓你去,這不是神所作的事。神如果要作事,就必須作得與神自己合得來纔可以。所以神的愛不能彀止住在憐憫那裏,神的愛必須到恩典那裏,神必須把我們罪的問題徹底的解決了。如果罪的問題可以馬虎的算了,可以忽畧過去的話,神有憐憫就彀了。但是在祂看,馬虎的算了,或者忽畧了,都不彀;所以光有憐憫不彀,他非把罪弄清楚了不可。就在這裏我們看見神的恩典。因此在新約聖經裏雖然題到憐憫,但是卻充滿了恩典。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怎樣來到世界上顯明恩典,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怎樣來到世界上作成恩典,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怎樣來到世界上叫我們得着恩典。(神的福音第三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