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一書第二章
週二 神的愛得了成全【1】
約翰壹書二章三至六節:
3 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,在此就知道我們是認識祂。4 那說我認識祂,卻不遵守祂誡命的,便是說謊的,真理也不在這人裏面了;5 然而凡遵守祂話的,神的愛在這人裏面實在是得了成全。在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祂裏面。6 那說自己住在祂裏面的,就該照祂所行的去行。
約翰在二章五節告訴我們,在那遵守主話的人裏面,神的愛得了成全。這節裏的愛,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愛更卓越、更高尚的愛。(見彼後一7註1與註2。)本書信只用這辭及其動辭說到愛。這裏神的愛是指我們對神的愛,是由祂在我們裏面的愛所產生的。神的愛、主的話和神自己,都彼此相關。我們若遵守主的話,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就得了成全。這全然是神聖生命的事,這生命就是神自己。神的愛乃是祂內裏的素質,主的話以這神聖的素質供應我們,憑這素質我們愛弟兄。因此,我們遵守神的話,神聖的愛就藉着我們所憑以生活的神聖生命得了成全。
『得了成全』一辭非常重要。這辭原文意完整,成就,完成。神的愛在神自己裏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。然而,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必須在彰顯上得着成全、得着完成。神差祂的兒子來作我們平息的祭物和生命,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。(約壹四9~10。)然而,我們若沒有用向我們顯明的這愛彼此相愛,就是說,我們若沒有用神愛我們的愛彼此相愛以彰顯這愛,這愛就沒有完全且完整的彰顯出來。我們在生活中習慣的用神的愛彼此相愛以彰顯這愛,這愛就在彰顯上得了成全、得了完成。我們在神的愛裏彼此相愛的生活,乃是這愛在我們裏面在彰顯上的成全與完成。這樣,別人就能在我們那在神愛裏的生活中,看見神在祂愛的素質裏彰顯出來。
約翰在二章五節的未了說,『在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祂裏面』。代名辭『祂』是指主耶穌基督。『在祂裏面』一辭是有力的說法,強調我們與主是一。我們旣與那是神的主是一,神愛的素質就成為我們的。這是由主生命的話供應給我們的,叫我們憑愛行事,得享神聖生命的交通,並且住在光中。(約壹二10。)
我們讀二章五節的時候,也許不明白這裏神的愛是指神愛我們的愛,還是指我們用以愛神的愛。中文譯本是說到我們對神的愛,或我們用以愛神的愛。但英文譯本的用辭似乎指明,約翰所指的是神的愛。
我們若看原文,也顧到上下文,就會領會二章五節是指我們對神的愛。但這愛是由我們所享受之神的愛產生的。首先是我們享受神的愛;因此,神的愛是我們的享受。然後我們所享受之神的愛在我們裏面產生了一種愛,我們就用這愛來愛神。這就是神的愛成了我們的享受,在我們裏面產生對神的愛。一方面,這是我們用來愛神的愛;另一方面,這愛是由我們所享受之神的愛產生的。
我們已經看見,這愛是我們所享受之神的愛,也看見這愛是在我們裏面產生,使我們用以愛神的愛。愛從神來到我們這裏,成了我們的經歷和享受,結果這愛在我們裏面產生出向着神的愛。因此,這愛從神而來,經過我們,又回到神那裏。這是何等奇妙、經歷的愛!(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十五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