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約翰一書第一章

週六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【3】

約翰壹書一章八至十節:
8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。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神為說謊的,祂的話就不在我們裏面了。

使徒約翰這幾節寫得很柔和、細緻。他在六節說,『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,卻在黑暗裏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』。然後在八節,他接着說,『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』。在十節他說,『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神為說謊的,祂的話就不在我們裏面了』。但約翰在九節告訴我們:『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』。神在祂的話上是信實的,要赦免我們的過犯;祂在祂的行動上是公義的,要洗淨我們不義的玷污。藉着神的赦免和洗淨,過犯得了赦免,污點也得了洗淨。結果我們與神的交通就完全得着恢復。

與神的交通因着罪與不義而中斷;但當罪得了赦免,不義的玷污得了潔淨時,我們與神的交通就恢復了。我們再次藉着與父並與子的交通,享受神聖的生命。

按照豫表,以色列人必須獻贖罪祭和贖愆祭。他們向神呈獻這些祭物,實際上就是向神認罪。他們獻贖愆祭和贖罪祭,指明他們看見自己是有罪的,並且犯了罪。

有人可能爭辯說,旣然主耶穌已經來作一切祭物的應驗,舊約贖愆祭和贖罪祭的豫表,就與我們毫無關係。不錯,主耶穌是祭物的應驗,但身為在基督裏的信徒,你的光景、情形如何?你裏面沒有罪麼?你豈不是有時候犯罪麼?這樣,對於內住的罪和偶爾犯的罪,你該怎麼作?你需要承認你仍然有內住的罪,你仍然犯罪,卽使你不是習慣的犯罪。這樣向主認罪,就是將基督獻給神,作你的贖罪祭和贖愆祭。

我們每一天,從早到晚,都需要主作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。我能見證,在我的經歷中,我早晨、中午、晚上都需要主作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。我可能有一段享受主的愉快時間,但幾分鐘後,我也許就被甚麼事物或甚麼人絆跌了。

因為我們裏面仍然有罪,並且我們偶爾仍會犯罪,所以我們需要向主認罪。我們不能說我們沒有罪,或說我們沒有犯過罪。讚美主,九節有力的應許說,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竇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所以,我們不該被內住的罪所攪擾;並且,我們一旦認了罪,接受了主的赦免和洗淨,就不該被我們所犯的罪攪擾。

一章九節的應許絕不該誤用來鼓勵人犯罪。這就是說,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可以出去犯罪,然後認罪並接受主的洗淨。這種觀念引向『廢棄道德律論』(Antinomianism),認為我們旣在恩典之下,就脫離一切規條,可以放縱犯罪。我們將會看見,約翰在二章一節說,『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』。約翰寫這些話是盼望我們不犯罪。不過,我們有一章九節的應許,我們若犯罪,只要我們向神認自己的罪,就可以得着赦免並洗淨。(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十二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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