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彼得前書第五章
週一 基督受苦的見證人【4】
彼得前書五章一節:
1 所以,我這同作長老,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,並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,勸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,
在彼前五章一節『所以,我這同作長老,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,並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,勸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』。彼得說到自己是基督受苦的見證人。彼得和早期的使徒都是基督的見證人,(徒一8,)他們不僅是親眼看見的見證人,見證他們所見過基督的苦難,(五32,十39,)也是殉道者,藉着為祂殉道,表白他們的見證。(二二20,林後一8~9,四10~11,十一23,林前十五31。)這是有分於基督的苦難,(四13,)有分於祂苦難的交通。(腓三10。)
彼得在彼前五章一節也說,他是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。彼得先是見證人、殉道者、有分於基督苦難的人,然後纔是同享祂榮耀的人。(羅八17。)基督自己已經行完了同樣的路。(彼前一11,路二四26。)
在原文裏,見證人與殉道者同字。這指明我們需要背負見證作見證人,甚至冒著作殉道者、犧牲性命的危險。這就是彼得所作的。在五旬節那天,彼得作了剛強的見證,見證基督的受苦。他放膽告訴猶太人,他們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然而,在五旬節以前,彼得並不放膽。反之,他很膽怯。主耶穌被出賣那天的晚上,彼得否認他是一個跟從耶穌的人。在主面前,彼得否認了主。事實上,那不是彼得,石頭;那是西門,泥塊。但在五旬節那天,彼得有膽量責備猶太人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此後,彼得開始受逼迫。他被捉拿並下在監裏。他願意冒着生命的危險,為主耶穌作見證人。
毫無疑問,彼得記得主在行傳一章說到見證人。門徒問主復興以色列國的事,祂回答說,『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或時期,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着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』。(7~8。)彼得首先成為這樣的見證人。他是領頭的見證人,殉道者,是願意犧牲性命以見證基督受苦的人。至終,彼得自己殉道了。他犧牲性命,作為他為着基督之見證的一部分。這應驗主在約翰二十一章十八節對他所說的話,就是關於『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』(19)的話。彼得寫前書時,已經相當年老。他寫後書時,知道自己殉道的時候近了:『知道我脫去這帳幕的時候快到了,正如我們主耶穌基督所指示我的』。(一14。)彼得寫這些書信時,想起主論到他的豫言。在五章一節我們看見彼得有三重身分。他是同作長老的,他是基督受苦的見證人,他也是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。
每位元作長老的都需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。這就是說,作長老的該豫備犧牲性命,作為他們見證的一部分。一位弟兄若不願意犧牲性命,就沒有資格作長老。每位作長老的都該是殉道者,就是為基督犧牲性命的人。作為同享基督之榮耀的人,乃在於作這樣的殉道者。作長老的若願意殉道,他們若願意犧牲性命,必然會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。但作長老的若不願意犧牲性命,主來的時候他們就不能同享榮耀,反而可能受祂責備。(彼得前書生命讀經,第三十二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