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雅各書第二章

週六 在信徒關係上本于行為的稱義【2】

雅各書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:
14 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?難道這信心能救他麼?15 若有弟兄或姊妹經常是赤身露體的,又缺了日用的食物,16 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,平平安安的去罷,願你們穿得暖,喫得飽;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有甚麼益處?17 信心也是這樣,若沒有行為,就是死的。18 有人會說,你有信心,我有行為;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,我便由我的行為,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。19 你信神只有一位;你信的不錯;鬼也信,卻是戰驚。20 虛浮的人哪,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無用的麼?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,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豈不是本于行為得稱義麼?22 你看,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同工,而且信心本于行為纔得完全;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的:『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』。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。24 可見人得稱義是本于行為,不是單本於信。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樣本于行為得稱義麼?26 身體沒有靈是死的,照樣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

現在我們來到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,這一段說到在信徒關係上本于行為的稱義。許多人談論這一段,卻不曉得這是論到我們和其他信徒的關係。我們若說自己有信心,就應當愛弟兄姊妹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在信徒的關係上本于愛的行為而得稱義。

十四節說,『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?難道這信心能救他麼』?這裏雅各不是說到得救免於滅亡,而是說到得救脫離基督審判臺前的審判。上下文指明這一點。

然而,許多基督徒讀聖經的時候,以為『得救』的意思就是上天堂。他們也許不曉得,基督審判臺前的審判不是天堂或火湖的問題。我們已經看見,這個審判與得賞賜或受時代性的懲罰有關。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甚麼愛的行為,這意思就是說,他不愛弟兄姊妹。因此,這樣的人站在基督審判臺前的時候,必要受無憐憫的審判。我們必須有憐憫與愛的行為,纔能得救脫離無憐憫的審判。所以十四節裏的得救,就是脫離基督審判臺前無憐憫的審判。(13。)但我們若不向同作信徒的施憐憫,我們在主的審判臺前就不會蒙主憐憫。

十五至十六節證明這樣領會十四節裏的『得救』是正確的:『若有弟兄或姊妹經常是赤身露體的,又缺了日用的食物,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,平平安安的去罷,願你們穿得暖,喫得飽;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有甚麼益處』?雅各在十四節是關切我們,在十五至十六節是關切那些沒有得到我們適當照顧的人。『經常是』,指明他們在這種情況中已經有一段時間。如果我們不顧聖徒的需用,就是不顧他們,也不顧我們自己。

有一天我們都要受基督的審判。如果我們顧到聖徒的需用,憐憫他們,我們同時也就是在主審判我們的事上顧到了自己。因着我們對聖徒憐憫和愛的行為,我們就要得救脫離主的審判臺前無憐憫的審判。在召會生活中沒有顧到貧窮聖徒的需用,乃是羞恥。(雅各書生命讀經第六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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