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希伯來書第九章

週一 聖所【2】

希伯來書九章一至二節:
1這樣,第一約的確有敬拜的章則,和屬世界的聖幕。2因為有豫備好的帳幕,頭一層叫作聖所,裏面有燈臺、桌子和陳設餅;

有了在外院的兩種經歷以後,我們就有資格進入帳幕。首先,我們進到聖所,在那裏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從外面轉到裏面。因此,在聖所,我們乃是在裏面經歷基督。

 一 陳設餅的桌子

 當我們進入聖所,第一件器具乃是陳設餅的桌子,(出四十22~23,)表徵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。桌子上陳設了十二個餅。十二這數字表徵永遠的完成和完全。基督是我們永遠的餅。我們在陳設餅的桌子這裏,在裏面對基督的享受,乃是永遠的。

 二 燈臺

 陳設餅的桌子之後,就是燈臺,(出四十24~25,)我們在此經歷基督作生命照耀的光。(約一4,八12。)燈臺的經歷是在陳設餅桌子的經歷之後,指明光是從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而有的。當我們享受了基督作食物,我們就有光,因為『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』。(一4。)這光不是從知識來的,乃是從我們所享受的生命來的。

 陳設餅桌子上有十二個餅,燈臺有七盞燈。七也是完全的數字,但不是永遠之完全的數字,乃是在神時代行動中完全的數字,指神行動中的完全。我們得到的生命供應,是直到永遠的,但燈臺的目的乃是使神的子民在黑暗的時代中行動行事,是為着神時代

的行動。在神的經綸和時代的安排中,祂的行動和行事,需要神聖之光的照耀。這照耀是完全的。沒有光的照耀,我們在神的經綸中就無法行動,無法作甚麼。當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,這生命就成為光,使我們藉此在神的經綸中行動行事。我們的經歷可以證實這事。首先,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。然後這生命在裏面光照我們,我們就知道如何行動行事。這就是我們在裏面經歷基督作光。

 三 香壇

 聖所裏最後的器具是金香壇。香壇、燈臺、和陳設餅的桌子擺成一個三角形。陳設餅的桌子在北面,燈臺在南面,香壇在桌子和燈臺之間的西面,非常靠近分隔的幔子。在香壇這裏,我們有分于基督作為甜美的香獻給神,使我們蒙神悅納。(弗一6。)神悅納我們是因着基督,不是因着我們的所是。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在基督的名裏向神禱告。我們若在自己裏,靠自己或憑自己禱告,我們的禱告必不蒙悅納。我們的禱告,必須加進基督這蒙神悅納、甜美的香。我們的禱告就像香爐,基督就像放進香爐裏馨香的香。我們在基督裏、並憑着基督禱告時,基督就如同香調進我們的禱告裏,升到神面前。這香成為我們這人和我們的禱告蒙神悅納的元素。這種經歷更內在,帶領我們到至聖所裏最內裏的經歷。

 雖然香壇不在至聖所裏,卻指引、帶領我們進入至聖所。它雖然在聖所,其功用卻是為着至聖所。因此,香壇的經歷比陳設餅桌子和燈臺的經歷更內在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五四一至五四三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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