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希伯來書第四章

週一 有福音傳給我們【1】

希伯來書二章三至五節:
1所以,我們應當畏懼,免得那進入祂安息的應許,雖然留給我們,你們中間卻有人像是趕不上了。2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,像傳給他們一樣;只是所聽見的話與他們無益,因為這話在聽見的人裏面,沒有與信心調和。3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,卻進入那安息,正如神所說,『我就在怒中起誓,他們絕不可進入我的安息』。其實造物之工,從創世以來已經完成了。4因為論到第七日,祂在某處這樣說,『到第七日,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』,5而在這裏又說,『他們絕不可進入我的安息』。

在現今恩典的時代中,所有的無一不是『本乎恩』的。本乎恩之意,是一切的事都是神為人作的,人自己不用作工以得救;因為『作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』。(羅四4。)因為神是用恩待人,所以就生出『事實』。 意思就是件件的事,神已經都為世人作成功了;因為事已成功,所以就是『事實』;旣是『事實』,那就不用人再來成功那些已經成功的事了。

神所作的工,都是完全的。然而神的恩典,是公義的恩典。所以旣然有了『事實』;還要有人的同工。這同工是甚麼?不是要人在祂的『完了』再加上甚麼,不過要人承認神所作的是實在的罷了。這就是『信心』。 信心是承認神所說的,所作的是真。信心是接受事實,承認其為事實。

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乃是道成肉身的,祂成一切聖德的總結,所有完全的大事。祂的生活就是神的生活,因為祂自己就是神。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功了救恩。凡真心接受主耶穌為主為救主的,神在他相信的那一刻,就接受他一如接受主耶穌一樣。在那時,主耶穌的聖德和完全,就都臨到信徒的身上。在神的眼光看來,他在神面前的情形,一如主耶穌一樣。神看每一個基督徒都像基督一樣。基督所有的行為,所有的成功,因着基督徒與基督聯合的緣故,就都算是屬乎基督徒的了。這就是基督徒在神面前所得的『事實』。這個事實,乃是基督為基督徒作成功的。這個事實,意思就是:因為信徒是與主耶穌聯合的,所以,在事實上,凡是屬乎基督的,那是屬乎祂的信徒的。這是神所豫備的事實,信徒自己毫無工夫參與其間。

我們現在不要別的,只要用信心使用神所給我們的應許,用信心支取神在主耶穌裏所為我們豫備的。一個受遺命的人,應當有兩步工夫纔可以享受(經歷)遺產。一,應當相信有這個遺產。二,應當專一起來掌管這個遺產。不信有這遺產,自然就不起來掌管這遺產。所以我們第一,應當承認神真叫主耶穌『成為我們的智慧,公義,聖潔,救贖』。(林前一30。)凡主耶穌所成功的,所得勝的,就是我們的成功,我們的得勝。我們若無這樣的信心,我們不只永無屬靈經歷的盼望,並且簡直是得罪神,疑惑到祂的工作!第二,世人管業是用他們肉身的力量,我們掌管屬靈的產業,要用屬靈的能力─就是信心。我們就是再進一步,用我們的信心支取我們在主耶穌裏的產業,使用它,掌管它,一若這靈產就是我們的一樣。

這個就是教訓我們以實驗基督完全的祕訣。神已經將基督所『是』的,所『有』的,和所『作』的,都賜給我們了,都算是我們的了。現在就是要我們去經歷過凡祂所是、所有、和所作的。要經歷,別無法子,就是承認迦南是美好的,用信心的腳掌去實踐神所賜給我們的每一寸地,就看神所賜給我們的地,被我們所得着了。神賜給;我們相信;我們得着─事實,信心,經歷。 (事實信心與經歷,第一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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