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希伯來書第三章

週四 不信的噁心【1】

希伯來書三章九至十二節:
9在那裏你們的祖宗以試驗試探我,並且觀看我的作為四十年。10所以我厭煩那一代的人,說,他們心裏時常迷糊,竟不曉得我的法則;11我就在怒中起誓說,他們絕不可進入我的安息』。12弟兄們,你們要謹慎,免得你們中間,或有人存着不信的噁心,將活神離棄了。

希伯來三章十二節說,『弟兄們,你們要謹慎,免得你們中間,或有人存着不信的噁心,將活神離棄了』。不信的心是最惡的心。我們的不信是最得罪神的事。大衞曾犯了一件大罪,謀殺了人,並奪了那人的妻子。然而,按神的行政說,這罪還不算太嚴重,沒有使神放棄大衞。但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因着不信,神就放棄了他們。『不信』侮辱並得罪神自己。一切的罪都干犯神公義的律法,但有些罪並不像『不信』的罪那樣嚴重,侮辱到神自己。

 我們的神是活神。不信實在太惡了,因為侮辱了這位活的、信實並全能的神。我們若不信神,不信祂的作為,不信祂的法則,就是侮辱祂。為此,我們必須留意這個不信。三章十節說,『所以我厭煩那一代的人,說,他們心裏時常迷糊,竟不曉得我的法則』。神的法則與神的作為不同。神的作為是祂的行動,神的法則是祂作為的原則。以色列人只曉得神的作為,摩西卻知道神的法則。(詩一○三7。)在曠野,以色列人幾乎每早晨都看見降嗎哪的神蹟。如果這樣的神蹟發生在今天,必定是轟動世界的新聞。以色列人雖然經歷了這樣的神蹟,但他們只看見神的作為;他們不像摩西認識神信實、神聖的法則。我們不該像以色列人那樣,乃該學習認識我們神的法則、原則。以色人每逢缺食少水就發怨言;當神為他們作事時,他們不過暫時歡喜,不久又再干犯神。我們若看自己的光景,就不會批評他們,因為彼此都是一樣。我們可能在晚上的聚會中大聲喊說,『讚美主』!第二天早晨卻向主發怨言。我們何等需要認識神的法則!我們的神是活的,祂行事是有原則的。祂永不背乎自己。祂是有能、全能、信實的,必信守祂的應許,成就祂所說的話。

 雖然神是活的,是信實的,但惡的心向着祂是剛硬的。(來三8。)就着一面的意義說,噁心總有許多理由,有很多道理可說。但就着另一面的意義說,噁心卻是頑梗、無理的,因為這心是剛硬的。因此,這樣的心偏離正途而迷糊,不認識神的法則或原則,並且以試驗試探神。(9。)最終,這樣的心是自欺的,使自己也受了迷惑。(13。)這就是噁心的光景。這樣的噁心總是因着剛硬而產生的結果。我們的心若剛硬,是何等的危險!我們需要一再的禱告,求主輭化我們的心,向祂說,『主阿,憐憫我。輭化我的心,永不要讓我的心剛硬』。

 不信產生不服、頑梗、背叛,(來三18,)並惹神發怒。(8,16。)以色列人因着不信,就離棄了活神。三章十二節的『離棄』一辭,原文的意思也可譯為,轉離、拋棄、離開、遠離。雖然神是活的、信實的,不信卻能使我們轉離神。我們一旦轉離神,神還能為我們作甚麼?因着以色列人的不信,他們就失去了安息,並且倒斃在曠野。(18~19。)耶和華起誓說,他們必不得進入祂的安息,他們的屍首要倒在曠野。(17。)不信的噁心產生何等嚴重的後果!神被逼到一個地步,無法再為以色列人作甚麼,因祂不能違背自己,也不能違背自己的原則。千萬不可干犯神到一個地步,使祂不能為你作甚麼。這是非常可怕的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三一七至三二一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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