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提摩太后書第一章
週三 剛強的靈【2】
提摩太后書一章六至八節:
6為這緣故,我題醒你,將那藉我按手,在你裏面神的恩賜,再如火挑旺起來。7因為神賜給我們的,不是膽怯的靈,乃是能力、愛、並清明自守的靈。8所以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,也不要以我這主的囚犯為恥;總要按神的能力,與福音同受苦難。
在七節保羅繼續說,『因為神賜給我們的,不是膽怯的靈,乃是能力、愛、並清明自守的靈』。這裏的靈,指我們由聖靈重生並內住之人的靈。(約三6,羅八16。)將神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,與我們這重生的靈有關。
保羅說,我們有能力、愛、並清明自守的靈。能力,說到我們的意志;愛,說到我們的情感;清明自守,說到我們的心思。這指明在運用我們裏面神的恩賜上,剛強的意志、愛的情感並清明自守的心思,與剛強的靈極其有關。
我們需要信神已賜給我們這樣的靈,我們該為此讚美祂。我們不該說,我們不覺得自己有愛、能力、和清明自守的靈。在我們物質的身體裏,我們通常對內部器官沒有任何感覺,除非它們出了毛病。在正常的情況之下,你感覺得到你有肝臟這個事實麼?我也許感覺不到我的肝臟,但我知道我有這器官,並且它正在盡功用。同樣,我們也許不覺得我們有提後一章七節所描述那樣的靈;然而,我們需要信保羅的話,並運用我們的靈。
在八節保羅說,『所以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,也不要以我這主的囚犯為恥;總要按神的能力,與福音同受苦難』。這是保羅在前兩節囑咐提摩太,要藉着剛強的靈,將他裏面神的恩賜,再如火挑旺起來的原因。我們需要這樣作,為要不以給主作見證為恥。不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,乃是在日漸敗落的召會中,能站住抵擋她那下波的流。我們也該豫備好與福音同受苦難。這裏的福音是人位化的;(參啓六2註2;)福音旣受逼迫,提摩太就該與福音同受苦難。我們與福音同受逼迫,必須到一個地步,是按神的能力,不是按自己天然的力量所能受的。(提摩太后書生命讀經,第一篇)
在這分裂與混亂的時代,你必須儆醒,不被任何人所欺騙或影響。同時你必須多與主接觸,個人及集體禱告並交通,尋求主的引導,照着人的光景和情形接觸他們。
在青年人中間,最迫切的需要乃是學習如何在靈裏剛強,並且豐富經歷基督。每當你來到召會的聚會中,你必須有一個剛強的靈,並且你對基督的經歷必須是豐富的。這些就是主耶穌在約翰四章二十四節所說的兩項。在本節主說,『神是靈;所以拜祂的,必須在靈和實際中拜祂』。(另譯。)這裏的實際就是指着我們所經歷的基督。我們曾指出,古時候神的百姓在他們對神公開的敬拜裏,要作兩件事情。首先,他們必須去神所選擇的地方,就是耶路撒冷。其次,他們必須帶着美地豐富的出產獻給神。今天,我們不再是在豫表裏;我們是在實際裏。我們必須去的地方不是物質的耶路撒冷,而是我們人的靈。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,就是新約的耶路撒冷裏聚在一起。我們不但該在我們的靈裏來聚會;我們也必須兩手滿了基督,帶着美地的豐富出產而來。我們應該在靈裏,我們也應該有基督的豐富獻給神,為着祂的滿足。然後,我們就要與別人在神面前並同着神享受這滿足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,主恢復中應有的認識,第十五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