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提摩太前書第五章
週四 盡自己的職責【2】
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二至十六節:
12她們被判罪,是因廢棄了當初的信誓;13同時她們又習慣懶惰,挨家閒遊;不但懶惰,而且說長道短,好管閒事,說些不該說的話。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,生育兒女,治理家務,不給敵對者有辱駡的機會;15因為有些已經轉去隨從了撒但。16信主的婦女,若是家中有寡婦,自己就當救濟她們,不可累着召會,好使召會能救濟那真為寡婦的。
首先,這裏的一切教導都陳明得滿有人性。我們絕不該以為我們若達到神的標準,就不再需要人性。有些信徒受了錯誤教訓的影響,以為基督徒該像天使一樣,不再需要過正常的為人生活。
我們需要有人性,我們需要運用智慧,我們需要有全般的純潔,我們也需要盡我們的職責。在召會生活中,每個人都必須盡某種職責,沒有人該閒懶或好管閒事。在五章四節保羅說,『若寡婦有兒女,或有孫子孫女,便叫他們先學着孝敬自己的家人,用回敬的奉養報答母親或祖母,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』。這裏的報答指回報、酬報,對長親表示感激。
在十三節,保羅說到一些人『習慣懶惰,挨家閒遊;不但懶惰,而且說長道短,好管閒事,說些不該說的話』。有些人懶惰,似乎無事可作。但他們的懶惰使他們成為好管閒事的人。他們挨家閒遊,說長道短,『說些不該說的話』。在召會中沒有人該懶惰,也沒有人該說長道短,或好管閒事。反之,每個人都該有事可作,有正確的職責要盡。
保羅旣知道所有的聖徒都需要盡自己的職責,就告訴提摩太,不要允許少於六十歲的寡婦記在册上。(9。)然後他告訴提摩太,要拒絕年輕的寡婦,因她們廢棄了當初的信誓。(11~12。)信誓,直譯,信。指誓約、應許。這指明有些人曾應許、起誓守寡把自己獻上,也許為專心於召會的某些服事。
保羅旣知道所有的聖徒都需要盡自己的職責,就告訴提摩太,不要允許少於六十歲的寡婦記在册上。(9。)然後他告訴提摩太,要拒絕年輕的寡婦,因她們廢棄了當初的信誓。(11~12。)信誓,直譯,信。指誓約、應許。這指明有些人曾應許、起誓守寡把自己獻上,也許為專心於召會的某些服事。
在十四節保羅接着說,『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,生育兒女,治理家務,不給敵對者有辱駡的機會』。生育兒女和治理家務,對那些懶惰、好管閒事的女人,(13,)乃是拯救和保護。這是神為着約束並保護墮落的女人而有的命定。(創三16。)
保羅在提前五章十四節說到年輕的寡婦嫁人,與他在林前七章八節所說的多少有點不同。林前七章八節的話,是保羅早期盡職時的願望;提前五章十四節是保羅後期盡職時,根據他對年輕寡婦的閱歷而作的勸告。這裏的不同指明,甚至在神所默示的教訓裏,保羅也不是拘泥不變的。反之,他能非常有彈性。這指明在新約裏,對於一些事並非拘泥不變的。在有些事例中,我們採取的作法可照着實際的情況而變更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第九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