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提摩太前書第一章

週四 榮耀的福音【1】

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一至十三節:
11這是照着那託付與我,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說的。12我感謝那加我能力的,我們的主基督耶穌,因祂以我為忠信,派我盡職事。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、逼迫人的、侮慢人的;然而我蒙了憐憫,因我是在不信中,無知而作的。

神的經綸是『照着…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』。(提前一11。)你以前聽過這話麼?許多人聽過恩典的福音、赦罪的福音、稱義的福音、和重生的福音,卻沒有聽過榮耀的福音。這福音不僅帶來關於罪得赦免和因信稱義的福音;榮耀的福音乃是神經綸的福音。榮耀是彰顯出來的神。因此,榮耀的福音就是彰顯出來之神的福音;卽彰顯神的榮耀的福音。

『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』是個絕佳的發表,這是指四節所說神的經綸。那託付與使徒保羅的福音,乃是可稱頌之神榮耀的光輝。這福音在基督裏,將神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,藉此照出神的榮耀,使神在這榮耀裏,在祂子民當中得着稱頌。這就是使徒從主所領受的託付和職事。(12。)這福音在地方召會中該普徧的教導並傳講。

在十二節保羅說,『我感謝那加我能力的,我們的主基督耶穌,因祂以我為忠信,派我盡職事』。主不僅在外面派使徒盡職事,將神的經綸託付他;更在裏面加他能力,以完成祂的職事,成全祂的託付。這完全是在靈裏生命的事。

保羅說他是個罪魁。(15~16。)他曾是褻瀆神的、逼迫人的、侮慢召會的。在十三節他說到自己:『我從前是褻瀆神的、逼迫人的、侮慢人的;然而我蒙了憐憫,因我是在不信中,無知而作的』。褻瀆是對神,逼迫是對人。大數的掃羅原是嚴緊的法利賽人,(徒二二3,腓三4~5,)絕不可能褻瀆神;但他曾經毁謗主耶穌。現在他承認那是褻瀆。這指明他相信基督的神格。

大數的掃羅是以侮慢、損毀的作法逼迫召會,(徒二二4,加一13、23,)正如侮慢的猶太人對主耶穌所作的。(太二六59、67。)

保羅也說他是在不信中,無知而作的。不信,來自眼瞎;無知,意卽在黑暗裏。當大數的掃羅抵擋神新約的經綸時,他是在黑暗裏盲目行動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第一篇)

保羅所傳的福音是榮耀的福音,就是滿了亮光和榮耀的福音。這榮耀不是僅僅由說話和傳講就可以傳達,而是必須藉着照耀顯出來。不僅如此,這照耀必須是新約執事的生活。他們的生活正是他們所傳之福音的照耀。對他們來說,福音不是僅僅道理而已;道理不需要甚麼照耀。但他們所傳榮耀的福音,卻滿了照耀。

基督耶穌為主,包含:基督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頌贊的神;(羅九5;)永遠的話成了肉體,成了人;(約一14;)耶穌是人釘十字架,成了我們的救主,(徒四10~12,)並且復活,成了神的兒子;(十三33;)基督被高舉為主,(二36,)就是萬人的主;(十36,羅十12,約二十28,林前十二3;)祂是神的像,是神榮耀的光輝。(來一3。)這就是福音的內容。因此,福音乃是基督榮耀的福音,照明、照射、照耀在人心裏。(林後四6。)人的心若不受任何事物遮蔽,也不被撒但這世代的神弄瞎,他就能看見福音的光照。(4。)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第九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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