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

週六 在祂裏面得榮耀【3】

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十二節:
26照着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,使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,你們也在祂裏面得榮耀。

在約翰十五章十六節主耶穌說,『你們在我的名裏,無論向父求甚麼,祂就賜給你們』。這裏主說到在主的名裏求父。約翰十四章十三至十四節說,『你們在我的名裏無論求甚麼,我必作成,叫父在子身上得榮耀。你們若在我的名裏求我甚麼,我必作成』。我們若在子的名裏向父求甚麼,我們的祈求很可能是用子的名作擔保的簽名。但我們直接向祂求甚麼,當然不能這樣用主的名。照着約翰十四至十五章所啓示的基本真理,在主的名裏,意思是與主是一,憑主而活,並讓主活在我們裏面。主在父的名裏來,並在父的名裏行事。(五43,十25。)這就是說,祂與父是一,(十30,)憑父活着,(六57,)並且父在祂裏面作事。(十四10。)在福音書裏,主作父的彰顯,在父的名裏行事。在使徒行傳裏,門徒作主的彰顯,在祂的名裏作更大的事。(約十四12。)所以,在主的名裏,意思是在實際上與祂是一。

在約翰五章四十三節主耶穌說,『我在我父的名裏來,你們並不接受我』。主耶穌在父的名裏來,意思不是祂用父的名作圖章。主在父的名裏來,這事實的意思是祂同着父並在父裏面來。祂來了,父也來了。不但如此,照着約翰十章二十五節,主耶穌說,『我已經告訴你們,你們不信;我在我父的名裏所行的事,為我作見證』。主在父的名裏行事,就是與父是一,並在父的人位裏行事。為這緣故,主耶穌能說,『我與父原是一』。(十30。)在約翰六章五十七節主耶穌說,活的父差祂來,祂又因父活着。這裏的思想是主耶穌與父是一,所以祂是在父的人位裏,並在父的名裏。這一切經文指明,照着聖經的用法,在一個人的名裏,意思是與那人是一。因此,名不僅僅是結束禱告時用作擔保的簽名、圖章或印記。

聖經啓示神的願望和心意,是要將基督作到我們裏面。還有甚麼能比將基督作到我們這人裏面更主觀?保羅說到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,(弗三17,)就是指這點。基督這延展無限、包羅萬有的一位,為神所膏的一位,不但要住在我們裏面,更要安家在我們裏面。這的確是一件主觀的事。以弗所三章十七節的『安家』,原文與家同字根。僅僅說到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並不充分,因這沒有表達原文完全的意思。

我們必須說,基督要定居、安家在我們裏面。經歷基督安家在我們裏面,的確非常主觀。聖經說到好行為,不是指天然生命的好行為;反之,乃是指變化的生命正確的生活或行為。從神的話看見,三一神渴望進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、我們生命的供應、和我們的一切、甚至我們的人位,使我們與祂是一。

凡所作的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,與讓基督的話浸透我們並飽和我們有關。我們藉着禱告、歌唱、頌詠主的話,並為着話感謝父神,就被話充滿、浸透並飽和。這樣我們就挑旺我們的全人─我們的心思、意志、情感與靈。我們就會活基督,在祂的名裏作一切事。(腓立比書生命讀經,第四十二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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