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
週五 永遠的沉淪【1】
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十至十一節:
10那些不順從祂福音的人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,並離開祂力量的榮耀。11因此,我們也常為你們禱告,願我們的神算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,又用大能成就你們所喜悅的一切良善,和信心的工作,
在火湖裏永遠的滅亡,也就是永遠的沉淪。這是最可怕的。有人辯駁說,沒有永遠的沉淪這回事;他們說神是愛,不忍心使祂創造的人在火湖裏永遠受苦。他們似乎忘了啓示錄十四章十至十一節,十九章二十節,二十章十節,十四至十五節,和二十一章八節。這些經節告訴我們,那些失喪、滅亡的人,要在火湖裏永遠受苦。神是神。祂愛的時候,是真正的愛;但祂嚴厲的時候,也真是嚴厲。不信的人旣要面對這可怕的永遠沉淪,他們實在需要福音。
不認識神是無可推諉的。有些人會說,『從來沒有人傳福音給我,我生前沒有聽過福音』。這樣講理由的人,對不認識神乃是無可推諉的。照聖經所說,神藉着受造之物,給人曉得。(羅一20。)不僅如此,神也是人的良心所知道的。人藉着受造之物,憑着良心,就能認識神。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有神。為這緣故,沒有人能說他無路可以認識神。凡不認識神的人,都要受懲罰。聽了福音卻不接受、不順從的人,也要受懲罰。
神的救恩是永遠的,我們一旦得着了,就永遠穩妥。以弗所一章五節說,我們是照着神的意願所豫定的,而約翰六章三十九節告訴我們,父的意思是凡賜給子的人,一個也不失落。這就是神對我們救恩的意願。神的意願比磐石更堅定穩妥。天地可以廢去,神的意願卻永遠長存,絕不會上上下下,像電梯一樣。神的揀選和呼召,也是神的救恩的保障。神在創立世界以前,就揀選了我們。(弗一4。)不是我們揀選了祂,乃是祂揀選了我們,(約十五16,)而祂的揀選,不是本于我們的行為,乃是本于那呼召人的。(羅九11。)祂不僅豫定了我們,又召我們來,(八30,)這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祂自己的定旨。(提後一9。)祂的呼召是沒有後悔的。祂呼召了我們就永不後悔。祂的揀選和呼召與我們的行為無關,絕不受我們行為的影響,因為祂的揀選和呼召永不改變。神的揀選和呼召旣是由神發起,而不是由我們發起,就成了我們救恩的保障。
神的愛和恩,也是我們從神所得救恩的保障。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。(約壹四10。)沒有一事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。(羅八38~39。)我們會改變,但神的愛永不改變。不僅如此,神救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祂在曆世之前,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恩典。(提後一9。)我們的行為時常失敗,但神的恩永不失敗。救恩的保障,不在於我們的行為,乃在於那出自祂不變之愛的永遠有功效之恩典。神那顯示與信的義,(羅一16~17,)乃是神永遠救恩的保障。神為要顯示祂的義,就必須稱我們為義;祂已經稱我們這些相信主耶穌的人為義。(三26。)稱我們為義的,乃是公義的神。(八33。)神的義是祂寶座的根基。(詩八九14。)祂的寶座立定直到永遠,永不動搖。我們的救恩,旣有神的義作保障,就像祂的寶座一樣,永不動搖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第四五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