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

週三 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【2】

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七至八節:
7神本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,並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。8所以那棄絕的,不是棄絕人,乃是棄絕那位將祂的聖靈賜給你們的神。

六節說,『也不要在這事上越分,占他弟兄的便宜;因為關於這一切的事,主必報應,就如我們先前告訴過你們,又鄭重見證過的』。越分,原意為越過(界限)、過分、違犯、超過。『越分,占他弟兄的便宜』,在此指與弟兄的妻子犯姦淫。占他弟兄的便宜,原文或譯作,從他弟兄得利;因此是虧騙他的弟兄。保羅說,『在這事上』,是指三節所說淫亂的事。保羅在六節也說,這一切的事,主必報應;這一切的事就是越分,占人便宜等事。主是報應者、懲治者,審判淫亂的和姦淫的,給與制裁。淫亂總是與越過婚姻關係的規律有關。男女之間的關係是神所命定的。婚姻是神所命定神聖的事,在神嚴格的規律之下。因此,男女之間的接觸必須照着神的命定和規律,否則就可能違犯、越過並破壞神的規律。

保羅在七節說,『神本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,並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』。本節按原文可直譯為:神不是基於污穢,乃是在聖別中召我們。這節的『污穢』,是指在淫亂、姦淫等事上的污穢。有些教師認為,這裏的污穢是指在商業上不當的得利。他們說,六節是說到在商業上占弟兄的便宜。但根據本段上下文,這說法是不能接受的;本段開始於三節,囑咐人要禁戒淫亂;七節是這囑咐的結語。

使徒禁戒淫亂的囑咐,乃是基於聖別,(3,)藉聖別得着加強,(4,)並在這裏結束於聖別。因為淫亂是最污穢的事,敗壞蒙神呼召之聖徒聖別的地位和品格。

神本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,並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。這指明我們必須一直留在聖別中。神的呼召與污穢毫無關係。神的呼召是在聖別中,這聖別與淫亂相對。

八節說,『所以那棄絕的,不是棄絕人,乃是棄絕那位將祂的聖靈賜給你們的神』。本節是從三節開始的這一段的結語。這裏的『棄絕』,是指棄絕前面經文中的囑咐。這裏保羅似乎是說,『我給了你們一項警告。你們如果棄絕,不是棄絕我,乃是棄絕那位將祂的聖靈賜給你們的神』。這裏的聖靈,是指那聖別我們,使我們在神面前成為聖別(羅十五16,彼前一2,林前六11)的聖者。

神的旨意、(帖前四3、)神的呼召、(7、)以及神的靈,都是為着我們的聖別。神先有旨意,接着有呼召,然後賜下祂的聖靈。藉着神的靈,我們就得以聖別,答應祂的呼召,成就祂的旨意。

神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,為要聖化我們,使我們成為聖別,將我們分別出來歸神,以完成祂的定旨。因此,這聖靈一直在我們裏面運行、作工、活動,為要完成一個定旨。我們若犯了淫亂,就是棄絕這位在我們裏面運行,要使我們聖別歸神內住之靈。這是保羅在這裏的意思,這節經文乃是論到聖別對淫亂這段話的結語。

但願我們眾人(尤其是青年人),對保羅警告的話有深刻的印象。我們所處的時代絕不比保羅的時代好。不僅如此,我們今天所住的城市,也不比哥林多或帖撒羅尼迦好。相反的,今天的時代和今天的城市都比從前更壞。因此,我們需要這個關於聖別與淫亂相對的警告。(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,一三一至一三三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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