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以弗所書第六章
週四 那靈的劍【4】
以弗所書六章十七節:
17還要藉着各樣的禱告和祈求,接受救恩的頭盔,並那靈的劍,那靈就是神的話;
保羅在十七節也說到『那靈的劍,那靈就是神的話』。在神軍裝的六項中,惟有這一項是為着攻擊仇敵的。我們用劍砍碎仇敵。然而,我們不是先拿劍;我們必須先束上腰帶,穿上胸甲和鞋子,然後拿起信的盾牌和拯救的頭盔。這樣,當我們完全受到保護,並有救恩作我們的分時,我們纔能接受那靈的劍。
話就是聖經。但如果這話只是印出來的字句,就不是那靈,也不是劍。十七節的『話』,原文是rhema,雷瑪,就是那靈在一切情況下,所說卽時的話。當log os,婁格斯,聖經中常時的話,成了卽時的『雷瑪』時,這『雷瑪』就是那靈。成為那靈的『雷瑪』,就是砍碎仇敵的劍。譬如,我們也許對某一經節一讀再讀,它仍然是『婁格斯』─字句的話。這樣的話不能殺死任何東西。但有一天這經節對我們成了『雷瑪』,就是應時、卽時、活的說話,那時這『雷瑪』就成了那靈。因此,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說,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』。原文在這裏也用『雷瑪』。卽時、應時的話乃是那靈;這樣的話就是劍。
在我們基督徒的經歷中,話與那靈必須一直是一。我們若說接受了那靈,卻沒有接受話,這全然是虛假的。我們若沒有接受話,就不可能有那靈。在我的經歷中,我接受那靈多半是經由話來的。當我很活的接觸話時,話對我就成了那靈。然而,有些人接受聖經,卻沒有那靈。這也不對。那些想要種花的人,需要種子,也需要包含在種子裏的生命。把種子裏的生命與種子本身分開是不可能的。我們要有生命,就必須接受種子。話與那靈的關係,就像種子與生命的關係一樣。我們必須兩者都有。主耶穌是那靈也是話。祂並非僅是那靈而不是話,也並非僅是話而不是那靈。
神全副的軍裝,有真理、義、和平、信與救恩。末了有雷瑪(話),就是那靈,也就是劍。這是我們用來進攻仇敵的攻擊武器。當我們有了神全副的軍裝,包括劍在內,我們就不僅蒙保護,也豫備好與仇敵摔跤。藉着有真理、義、和平、信與救恩,我們就得裝備、彀資格、得加強、並得加力,在屬靈的爭戰中能以揮劍。
當我們從事屬靈的爭戰抵擋仇敵時,我們不用花招、技巧或政治手腕。我們惟一的武器乃是那靈─話,就是劍。我們不用技巧;我們揮動那靈的劍。我們用真理束腰,我們的良心被基督作我們的義所遮蓋。然後,我們有和平作我們穩固的根基。我們能向全宇宙誇口:我們與神、與人都沒有問題,因為我們站在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平之上。不僅如此,我們還得着信之盾牌的保護,並蒙受救恩之頭盔的防衞。因此,當我們禱讀主話時,每句話都成了『雷瑪』,就是砍碎仇敵的劍。這樣,勝利就是我們的。我們不僅征服仇敵,擊敗仇敵,並且擊殺他,甚至把他砍碎。這就是穿上神全副的軍裝,從事屬靈爭戰的意思。召會必須是這樣一個有裝備、能爭戰、並且得勝的召會,以擊殺神的仇敵。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六五七至六六〇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