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

週一 基督的復活【1】

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一至四節:
1 弟兄們,我要你們明白我先前所傳與你們的福音,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,又在其中站住;2 你們若持守我所傳與你們為福音的話,也必藉這福音逐漸得救,除非你們是徒然相信。3 我從前所領受又傳與你們的,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4 而且埋葬了,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

基督的復活乃是福音的活力。地上有許多哲學和宗教,但是這些哲學、宗教,沒有一個是有活力的。相反的,每一個都缺少生命。在哲學或宗教裏,可能有許多教訓和道理,卻沒有生命。宗教全然沒有生命;沒有一個宗教是有活力的。但主的福音卻包含生命,就是復活的生命。

復活的生命乃是勝過死亡的生命,這生命曾進入死亡,留在死裏一段時間,又從死裏出來。因此,這生命乃是勝過死並征服死的生命。因此,這生命稱為復活的生命。

基督的福音不僅有生命,也有生命的大能,能彀征服死,勝過死,並廢掉死。這個征服、勝過、並廢除死的生命,就是復活。你知道甚麼是復活的生命?復活乃是勝過死的生命。

有一天,神親自在子裏來作人。照以賽亞九章六節所說,祂的名稱為奇妙。祂是這樣的奇妙,沒有一人能彀透徹的明白祂。祂同時是神,又是人。以賽亞九章六節還告訴我們,祂雖然是嬰孩,卻稱為全能的神;祂雖然是子,祂的名卻稱為永遠的父。這位奇妙的神人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。祂的一生多半是在拿撒勒小城一個木匠家裏度過的。

想想看,名稱為全能的神和永遠的父的那一位,竟然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了三十多年!末了,祂出來盡職事。祂盡職事有三年半之久。這段時間結束的時候,祂就被帶到十字架上。實際上,說基督被帶到十字架上,並不完全準確;因為在約翰十章祂告訴我們,祂願意捨命。這就是說,祂甘願走到各各他,走到髑髏地。祂乃是甘願被人擺在十字架上。

主被釘十字架,這是千真萬確,實實在在的事。祂的手腳被釘子釘着,掛在木頭上,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,約有六小時之久。在前三個小時裏,人盡一切所能的來嘲弄祂。在後三小時裏,神來審判作我們代替的基督。神審判基督的時候,基督流了祂的血救贖我們。從祂的肋旁流出血和水來:血是為着救贖,水是為着釋放生命。因此,基督藉着釘十字架,完成了救贖,並釋放出神聖的生命。

基督受死之後,立刻被妥善的安葬在一個財主的墳墓裏。第三天祂復活了。聖經清楚的說,神叫基督復活了。另一方面,聖經也說基督復活了,祂不需要別人叫祂復活。基督怎麼可能從死人中復起?祂所以能彀復起,因為祂自己就是復活。

基督甘願被埋葬,進入死、墳墓和陰間。祂在陰間的時候,試驗死,羞辱死,勝過並征服死。祂進入死的領域,四處遊歷,看看死能作甚麼。末了祂發現,死不能將祂怎樣。死沒有能力拘禁、限制祂。(徒二24。)到了祂復活的時候,祂對死說聲再見就走了。這樣,基督勝過死,征服死,又從死裏出來。這就是復活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五六五至五六八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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