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
週一 宇宙中的頭【2】
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一至三節:
1 你們要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2 但我稱讚你們,因你們凡事紀念我,又照着所交付給你們的,堅守我所傳授的。3 我且願意你們知道,基督是各人的頭,男人是女人的頭,神是基督的頭。
在三節保羅說,『我且願意你們知道,基督是各人的頭,男人是女人的頭,神是基督的頭』。本節至十六節對付第七個難處,就是蒙頭。一至十章所對付的前六個難處,可視為一組,是關於為人生活範圍裏的事。十一至十六章所對付的後五個難處,為另一組,是關於神行政範圍裏的事。第一是關於基督與神在神聖行政裏的作頭問題。在以弗所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,基督乃是向着祂的身體,召會,作萬有的頭。這裏基督作各人的頭,是關於個人的。基督是團體身體(召會)的頭,(弗五23,)也是個別信徒的頭;祂是我們各人直接的頭。使徒對付哥林多人在神行政上的難處時,首先關切的是基督與神的作頭問題。
在林前十一章三節保羅指出男人是女人的頭。在神行政的命定裏,女人是在男人的作頭之下。神是這樣創造女人的。(創二18~24,提前二13。)按着神所創造的本性,(林前十一14,)女人是在男人之下的。
保羅在三節也說,神是基督的頭。基督是神的受膏者,為神所指派。因此,祂在神以下,神這創始者是祂的頭。這是指着在神的行政裏,基督與神的關係。
使徒在對付蒙頭的難處時,以神是頭、基督是頭、男人是頭,作為他教訓的有力根據。他關於蒙頭的教訓,不是基於任何宗教的作法,或人制定的習俗,乃是基於神行政管理中的作頭問題。這樣有力的根據,使人沒有立場為蒙頭作任何爭辯。
我得救後不久,聽見許多關於蒙頭的談論。有些人爭辯,保羅說到蒙頭,因為在他的時代,人們中間有這樣的習俗。後來,經過透徹的查考,我們清楚得知,當時在希利尼人或猶太人中間都沒有這樣的習俗。事實上,照着猶太人的習俗,需要蒙頭的是祭司。保羅在林前十一章的教訓,不是根據地中海一帶的習俗。反之,他的教訓是照着神聖的啓示。
在召會中需要蒙頭,原因是蒙頭與神的作頭有關。這是保羅在十一章三節那樣說的原因;他告訴我們,他願意我們知道,基督是各人的頭,男人是女人的頭,神是基督的頭。因此,蒙頭與在神行政裏的作頭有關。在宇宙中,尤其在神的行政管理中,是有次序的。神是基督的頭,基督是各人的頭,男人是女人的頭。所以,在召會聚會中,姊妹該蒙頭,表徵我們承認神的權柄,尊重祂的作頭,並且我們不是背叛神的人。反之,我們絕對服從祂,並藉着蒙頭表明這點。然而,雖然五十多年來這一直是我們的實行,但我們從未強迫任何人這樣實行。
基督的作頭是與眾聖徒,與弟兄和姊妹都有關的事。首先,弟兄需要領悟,他們必須在基督的作頭之下。尤其地方召會的長老若不在基督的作頭之下,就不該期望姊妹或別人在他們的作頭之下。在三節保羅首先說基督是各人的頭,然後他指出男人是女人的頭。再者,他將蒙頭的起源追溯到神自己是基督的頭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四五六至四五八,四六三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