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十四章
週二 向主活【2】
羅馬書十四章六至九節:
6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,喫的人是向主喫的,因為他感謝神;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,他也感謝神。7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死;8我們若活着,是向主活;若死了,是向主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9因此基督死了,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
同主活,包括為着、憑着、同着祂,並在祂裏面活。這乃是一就是二,並且二在一裏。
我們許多人宣稱自己愛主,我們和我們所有的一切都為着祂;但主無論要求你甚麼,都需要你的允許,你沒有達到向祂活的標準。你若向祂活,就神無論需要你的甚麼,都不需要得到你的允許。同樣的,主若向你活,就你無論要祂的甚麼,也都不需要得到祂的允許,你只要使用就好。
你不是為祂活,乃是向祂活,這是極大的特權。每位信徒,旣是主用代價買來的人,就該向主活。祂是你的,你也是祂的,祂和你是一。祂向着你,你也向着祂,在任何事主都沒有分別。祂不需要你的允許纔用你,你也不需要祂的允許纔用祂。祂已經豫備好向你這樣,但你可能沒有豫備好。你可能相當保留、猶疑。丈夫也許對妻子有信心,要與她成為一,並向着她是一切,但妻子還在懷疑。她也許在思想:『我若告訴他我向着他,他也許會取去我所有的一切。我怎麼辦?我有保障麼』?這例子說明我們中間多數人當前的光景。我們大多數人的確愛主,並且會說,凡我們所是的,我們所有的,都為着主。然而,我們不領悟,我們說我們為着主,那是何等的狡詐。
婚姻的意思是姊妹與她的丈夫成了一對夫婦。婚姻生活的真實意義不是一人為着另一人,乃是彼此相向。『一人為着另一人』仍是二人。『彼此相向』的意思是這對夫婦在婚禮中成為一。在婚禮中,瑪麗向着約翰全然失去了她的產業,約翰向着瑪麗也全然失去了他的產業,他的所有權。他們成為夫婦,不是為着彼此,乃是向着彼此;每位信徒向主都該這樣。你是用代價買來為奴僕的,主是你的,你也是祂的。祂向着你,你也向着祂。你無論作甚麼,都向着祂而作。你到學校去讀書,是向着祂讀書;你去作銀行家賺錢,是向着祂賺錢;你作妻子養育孩子,是向着祂養育孩子,不是向着你自己。保羅說,『我們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活』。(羅十四7。)我們不是向自己活,乃是向祂活。
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是基督徒,這稱呼或名稱含示歸屬。這意思不僅指明你是『基督人』,也指明你是屬於基督的人。古羅馬人叫信徒作基督徒,意思是這些人屬於基督。因為你是祂的,與你有關的一切都必須向着祂。基督徒這名稱貝際的心思並非我們是為着基督的人,乃是我們是屬於基督的人。因着我們絕對屬於祂,我們就向祂呼吸,向祂睡覺,向祂喫,也向祂喝。你無論是甚麼,都向着祂而是;你無論作甚麼,都向着祂而作;你無論得着甚麼,都向着祂而得着;你無論擁有甚麼,都向着神而擁有;你所有的錢,是向着祂而有。你若說你有一樣東西為着主,你就仍是所有者,你仍擁有並保留這樣東西,你不過是為着祂而保留,那不是向着祂。同着神比這深多了。(長老訓練(八),一二二至一二六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