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十四章
週一 照着神接納信徒【2】
羅馬書十四章一至五節:
1信心輭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是為判斷所爭論的事。2有人信百物都可喫,但那輭弱的,只喫蔬菜。3喫的人不可輕視不喫的人,不喫的人也不可審判喫的人,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。4你是誰,竟審判別人的家僕?他或站住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,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為主能使他站住。5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,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,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。
我們必須照着神對信徒的接納,接納他們。神無論接納了誰,我們就得接納;我們沒有選擇。想想一個有許多孩子的家庭。有些孩子很好,有些不好;有些可愛,有些頑皮。在這樣的大家庭裏,有些孩子也許不喜歡其它的兄弟姊妹。然而,孩子必須領悟,誰要成為他們的兄弟姊妹,決定不在於他們,乃在於父母。如果這家庭中的一個孩子認為他的兄弟很醜,並埋怨他,他的埋怨不該指向他兄弟,而該指向生他兄弟的父母。我們的天父生了許多兒女,許多基督徒,並且祂接納了他們眾人。所以,我們也必須接納他們,不是照着我們的口味或愛好,乃是照着神的接納。
『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』。這是我們接納別人的根據。無論一位信徒多輭弱,或多乖僻,我們都必須接納他。所有的真信徒都是主的人。無論怎樣受浸,喫甚麼食物,或守甚麼日子,眾人都是由同一位主所生的。只要人屬於主並向祂活,他就對了;我們不可照着我們道理的觀念,進一步對他有所要求。另一面,我們若開始辯論道理,很快就會照着我們不同的觀念而分裂。我們必須顧到重要的事。只要父神接納了我們眾人,只要我們相信主並向祂活,我們就該彼此接納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三八九、三九四至三九五頁)
神乃是照着祂的兒子接納人。人只要接受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作他個人的救主,無論他在其他一切事上所持的觀念是甚麼,神就立卽接納他。神旣然這樣接納人,我們也必須照樣接納人。我們的接納必須與神的接納一致。我們的接納若與他的接納不同,這意思是說,我們乃是錯誤的:我們或是比神狹窄,或是比神寬大。這會引起很大的難處,並且也會破壞召會生活。
神的接納乃是基於基督的接納,而基督的接納與我們對祂的信心是一致的。任何人相信祂,祂就接納。任何人接受祂,祂絕不拒絕。祂說,「到我這裏來的,我絕不把他丟在外面。」(約六37)到祂面前來、相信祂、接受祂,旣是基督接納惟一的條件,我們也必須基於同樣的基礎接納人,而不加上甚麼。任何人只要相信我們的主基督,只要接受祂作自己個人的救主,我們就必須接納,不可要求別的。無論他在其他許多事上有何等的異議,只要他是在主裏的真信徒,我們就別無選擇,只能接納他,因為主已經接納了他。這就是為甚麼使徒說,「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,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,使榮耀歸與神。」(羅十五7)我們必須接納基督所已經接納的任何人。我們必須這樣正當的接納所有的聖徒,使我們能持守正當的一;不然,我們就無法使自己不成為宗派,並造成許多混亂,且破壞召會生活。為要藉着持守正當的一而實行召會生活,這樣寬宏的接納乃是必須的。願主憐憫我們!(召會實際的彰顯,七四至七五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