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十三章

週四 我們得救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【3】

羅馬書十三章十一節:
11再者,你們曉得這時期,現在就是你們該睡醒的時刻了,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

這裏的得救,是指得救的最後一步,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得救包含我們的靈、魂、體。在得救的第一步,主重生我們的靈;在第二步,祂變化我們的魂;在第三步,就是最後一步,在祂回來的時候,祂要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。(腓三21。)羅馬十三章十一節說,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,這是指得救的第三步,就是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。換句話說,這是指我們的身體得贖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四〇三頁)

藉着基督的救贖,神已經得着、獲得、買得我們作祂的產業。所以,我們的身體得贖,是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。神在祂的救恩裏,首先將祂自己給我們作我們的基業。然後我們開始享受祂作我們的基業。事實上,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,就是實際的享受神自己作我們的基業。我們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我們的基業時,祂的元素就進到我們全人裏面,變化我們,使我們成為祂的基業。這就是說,我們藉着享受祂,就被祂的元素注入並浸透,而變化成為祂的基業,好給祂享受。所以,要來的得榮耀不僅是為着我們的,也是為着神的。我們身體的得贖是為着我們的享受,也是為着神的享受。在我們裏面的聖靈,不僅是豫嘗,也是憑質,擔保神是我們的,我們也是祂的。祂是我們的基業給我們享受,我們也要成為祂的基業給祂享受。

我們是神的產業,但我們的身體仍需要得贖,因為我們的身體還在舊造裏。有一天,我們這些神的產業要在身體上得贖。三一神已經將祂的靈放在我們裏面作憑質,保證祂自己要作我們的基業,直到(或,為使)那一天,我們這些神所買的產業蒙救贖到祂的榮耀裏,讓祂來享受我們。一面,三一神是我們的基業;另一面,我們是祂的產業。以弗所一章十四節裏最重要的事,乃是那靈被放到我們裏面作憑質,擔保神將要完滿的作我們的基業。至終,我們要得贖,成為神在榮耀裏的產業。那時在榮耀裏,我們要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我們的基業,祂也要享受我們作祂的產業。

我們每一天都在那靈作憑質的方式裏享受三一神。神以自己作憑質,就是成為那靈在我們裏面給我們享受,擔保我們至終要全享三一神。這樣享受神作我們的基業,乃是接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。這分賜的結果,就是我們成為神的基業,祂所買來的產業,好給祂享受。我們是神的基業,不是憑着自己或藉着自己,乃是藉着祂作我們的基業。每一天,當祂將自己分賜到我們全人裏面時,我們就有分於祂。至終我們要被作我們基業的神所浸透並構成。這享受和構成要把我們作成祂的基業。因此,我們對三一神的享受要終極完成於我們是神的基業,永遠給祂享受。這終極的完成乃是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,並用祂自己構成我們的結果。祂的分賜使我們成為祂的基業,並藉着享受祂作我們的基業,我們就成為祂的基業,祂所買的產業,要藉着我們身體的得贖得蒙救贖。(長老訓練(六)—保羅書信中真理的要點,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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