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十三章

週二 召會生活是真正的團體生活【1】

羅馬書十三章八至九節:
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9因為『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心』,以及任何別的誡命,都總括在『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』這一句話裏面了。

我們若想要過某種生活,就必須有某種生命。神造人,給人一種渴慕活在團體裏的生命,但這生命受到破壞和毒害。看看今天人類社會的光景。一面說來,人喜歡在一起生活;另一方面,人卻非常自私。你願意住在一個社區裏,卻總是與你的鄰舍有難處。你想要有同學、室友和同事,但最後你都和他們爭吵;你甚至與自己的兄弟姊妹爭吵。因此,一面我們因着有神造的天性,渴慕與別人一同生活;另一方面,因着我們人的生命受到撒但的破壞、殘害,在我們墮落的天性裏,沒有正當的生命來過團體生活。

但現在我們有了基督,基督是奇妙的。祂是那共同的因素、共同的元素,使我們能在團體生活中是一,而彼此相愛(羅十二10)。我不認識所有弟兄的名字,但我仍然非常愛他們,只因他們是在主裏的弟兄。在所有的弟兄中間有一個共同的元素,這個元素就是基督。基督乃是使我們能彼此相愛的元素。此外,基督在我們裏面乃是生命,這生命有能力使我們彼此相愛。

你相信人類今天能真實地彼此相愛麼?不可能。你若把一大羣人放在一起,甚至只要短短的時間,就有爭論和吵鬧的事發生。但我們基督徒來在一起,看見有基督在我們裏面,馬上就對彼此產生一種奇妙的愛。一般說來,青年人總是厭煩老年人,但叫一個青年基督徒恨一位在基督裏年長的弟兄,卻非常困難。作為一位年長的弟兄,我非常愛青年的弟兄姊妹。這是因為我們都有基督,在我們裏面有共同的東西。每當我遇見人,發現他是一位弟兄,我裏面就有個東西跳躍,因為我們都有共同的元素、共同的因素。我們都有能力,並且有資格過團體生活。

主在約翰十三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告訴門徒:『我賜給你們一條新誡命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,正如我愛你們,為使你們也彼此相愛。你們若彼此相愛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』。我們身為基督徒,身為基督門徒的標記乃是弟兄相愛,就是在弟兄之間彼此的愛。我們必須彼此相愛。

不僅如此,在約翰十五章十六至十七節主耶穌說,『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乃是我揀選了你們,並且立了你們,要你們前去,並要你們結果子,……我將這些事吩咐你們,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』。主已揀選我們,並吩咐我們藉着彼此相愛而結果子。我們若彼此相愛,許多人就要被帶進來。我們中間的青年人若在基督裏並憑着基督彼此相愛,許多青年人就要被帶進來。開展福音最好的路,乃是彼此相愛;結果子最好的路,乃是彼此相愛;將人帶進來最好的路,乃是彼此相愛。

我們能藉着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和生命,而彼此相愛。不僅如此,祂還要作一件新事,叫我們彼此相愛,甚至叫我們在生活中成為一。然後人們就會說,『這些人真是基督的門徒。這是我一直在尋找的』。這是神所尋找的,也是人所尋找的。這就是召會生活作為真正的團體生活。(傳揚高品福音的生活,五九至六二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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