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十章

週三 心裏相信、口裏承認就必得救【1】

羅馬書十章九至十節:
9就是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;10因為人心裏信,就得着義;口裏承認,就得救。

人心裏信,就得着義。『就』,直譯,以致。所以心裏信的結果是得着義,而口裏承認的結果是得救。我們若要得稱義,就是得着神的義,就必須信主耶穌。我們若要得救,就需要承認主耶穌,就是呼求祂。

羅馬九章二十一、二十三節告訴我們,在神的揀選之下,我們蒙召的人已被作成蒙憐憫得尊貴、得榮耀的器皿。然而,我們仍必須領悟,這樣的器皿本身是虛空的。器皿需要內容。作蒙憐憫得尊貴、得榮耀的器皿很美妙,但是虛空卻很可憐。我們需要被充滿。被充滿的路見於羅馬十章。每個器皿都有口。若沒有口,就不是器皿。錘子、刀子、斧子這樣的工具沒有口。然而,我們是器皿;作為器皿,我們有口,乃是為要被基督的豐富充滿。我們的口被造,是為着呼求主耶穌的名。主是如此豐富!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。詩篇裏有一節說,『你要大大張口,我就給你充滿』。(八一10。)我們是有口的虛空器皿,該大大張口,好使我們被主的豐富充滿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三二一至三二二頁)

我們心裏信神叫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,(羅十9,)並且我們心裏信,『就得着義』。(10。)這裏的『就』,直譯,以致。心裏信,結果就得着義。我們心裏信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事實,這樣的信結果是得着義。這就是說,藉着心裏信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,我們就得稱義。我們若要得稱義,就是要有神的義,就必須心裏信神叫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。

我們的信不僅是用心,也用口認耶穌為主,並呼求祂的名,以致得救。羅馬十章九至十節說,『就是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;因為人心裏信,就得着義;口裏承認,就得救』。心裏信,怎樣產生義,口裏承認,也照樣產生得救。在裏面,我們心裏信神叫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;在外面,我們口裏認耶穌為主,並呼求祂的名,就必得救。(12~13。)得稱義是在神面前;這是裏面的事,在我們心裏的事。得救是在人面前,需要我們在外面認耶穌為主,並呼求祂的名。

羅馬十章九至十節清楚啓示,信有兩方面的行動,裏面的一面和外面的一面。裏面的一面是心裏信神叫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事實。外面的一面是以聽得見的方式,公開承認耶穌為主,呼求祂的名。這承認和呼求在人面前產生得救,因為別人能看見我們得救了。

羅馬十章十二至十三節說,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,眾人同有一位主,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。因為『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』』呼求主與僅僅向祂禱告不同。呼求原文意呼喚人,按名呼叫人。我們可能向主默禱,但呼求主需要我們向祂呼喊,或以聽得見的方式呼叫祂。我們要得救,就需要呼求主的名。呼求祂的名不僅是得救的路,也是領受基督豐富的路。主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。我們呼求祂,就有分於並享受祂的豐富。我們有口呼求祂,使我們被祂充滿;我們也有心相信祂,且保有祂。(新約總論-第五册,二九二至二九四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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