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十章

週一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【2】

羅馬書十章一至四節:
1弟兄們,我心裏所喜悅的,並我向神為以色列人所祈求的,是要他們得救。2我可以為他們作見證,他們對神有熱心,但不是按着完全的知識;3因為不知道神的義,又想要建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4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的都得着義。

羅馬十章四節說,『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的都得着義』。基督是律法的總結。這就是說,祂來完成並了結律法。祂來成全律法。(太五17。)藉着成全律法,祂總結並了結律法。基督了結律法,結果就使凡相信基督的都得着神的義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就完成並了結律法。律法總結在祂身上。旣然律法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了結,我們就不該再在律法之下。我們單單藉着相信基督,就可得着神的義。

猶太人寶貴律法,並想要遵守律法,使他們在神面前能建立自己的義。他們沒有看見律法已經完全被基督完成並了結。

對今天許多基督徒而言,原則是一樣的。他們得救以後,定意行善討神喜悅。結果,他們自然而然為自己定規條,這些規條可視為自定的律法;並且他們竭力成全這些規條,為要討神喜悅。他們和猶太人一樣,沒有看見基督是一切規條的總結、了結,並且他們該接受祂作他們的生命,使他們公義的活在神面前。不但如此,他們需要看見在神面前真正的義乃是基督;這一位了結了律法,使自己成為凡相信祂之人活的義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三一七至三一八頁)

猶太人不知道神的義已經成功了,他們還在那裏打算立自己的義。他們就是在那裏盡力量的要作好,想要藉着他們所作的來換他們的救恩,想要藉着他們的義換他們的生命,想要藉着他們的義來換神所給他們的一切。保羅說,凡想要立自己的義的,就不服神的義。不服神的義,就是不服神在祂兒子耶穌身上所成功的事。神的義是在祂兒子耶穌身上成功的。在耶穌的十字架上,神的義是已經成功了。今天人如果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是不承認主耶穌十字架的工作已經是彀了。千萬不要想說,主耶穌的工作作完之後,我還得補進去一點,我還得幫一點忙,我還得加上一點。凡想立自己的義的人,根本上就不服神的義。凡想立自己的義的人,就是褻瀆神。

『律法的總結,就是基督』 。『總結』兩個字,在英文是end,意思就是基督包括了律法裏一切所有的。換句話說,神所給你的錢不只是一千萬,世界上所有的錢都在裏面了。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你還要去那裏找義?如果一個人頂胖,他坐在這一張椅子上,全張椅子都給他坐滿了,你從那裏再坐進去?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你從那裏再立自己的義?所以凡信祂的人定規都得着義。信耶穌的人一定得着,沒有辦法不得着。神已經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,那一個兒子不只是你所有的那一點,乃是所有的,一切都有了。所以我們所有相信祂的人,神永遠不能棄絕我們,神沒有法子棄絕我們。所有靠着祂到神面前來的人,非得着義不可。一點難處都沒有,定規得着。(神的福音(卷一),一一八至一一九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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