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七章
週五 三個律【1】
羅馬書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:
22因為按着裏面的人,我是喜歡神的律,23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,和我心思的律交戰,藉着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,把我擄去。
神的律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、並屬靈的。(12,14,16。)這律法在我們外面,或者可以說在我們上面。這神的律對墮落的人有許多命令和要求,使人被暴露。(7~11。)
神的律在我們上面和我們外面,要求我們,而善的律在人魂的心思中。(22~23。)可以說,我們心思中善的律符合神的律,回應其要求,想要遵守。(18,21~22。)每當神的律要求我們,我們魂中善的律就響應。神的律若說,『要孝敬父母』,我們心思中善的律立刻回答:『阿們!我願這樣作。我願孝敬父母』。這是我們一生的經歷。每次神的律有所要求,我們魂中善的律就回應並應許要履行。
然而,我們肢體中有第三個律,罪的律,與善的律交戰。我們已經看見,罪的律是在我們墮落身體(肉體)的肢體中。(17~18,20,23。)它一直與善的律交戰,並把人擄去。(23。)每當善的律回應神的律,並想要履行神的律的要求時,我們肉體中惡的律就被喚醒。善的律若不回應,惡的律可能仍潛伏,好像在睡覺。然而,當惡的律知道善的律在回應時,惡的律似乎就說,『你要照着神的律行善麼?我不許可這事』!惡的律與善的律交戰,並且必定把我們擄去。因此,我們成為那在我們肢體中罪的律的俘虜。這不是道理;這是我們生活的歷史。
保羅得救以前,當他是熱中猶太教者和愛律法者時的經歷。他晝夜想要遵守神的律法。至終,他領悟神的律法在他以外,符合神的律之善的律在他心思中,每當他要行善的時候,他肢體中另有個律就與他心思中善的律交戰,把他擄去,並使他成為苦惱的。保羅發現他的身體是屬死的身體。在遵守神的律法上,在行善討神喜悅上,這屬死的身體就像屍體一樣。保羅領悟,由於罪那有權勢的元素住在他墮落的身體裏,他是個沒有指望的人。
在每個人裏面,無論他有沒有得救,心思中都有善的元素,身體(肉體)中都有惡的元素。保羅至少用了三個辭來描述惡的元素─罪、惡、與罪的律。保羅稱他心思中善的元素為『我心思的律』。這心思的律是善的律。因此我們有兩個律,一個在我們的心思中,另一個在我們墮落的身體中。我們有這兩個律,因為我們至少有兩個生命。每個生命都有一個律。為甚麼我們有善的律?因為我們有善的生命。為甚麼我們有罪的律?因為我們有罪惡的生命。每個人都有這兩個生命─神所造善的生命,以及因着墮落而進到人身體裏撒但的生命。
你若想要行善,無論你有沒有得救,都會發現在這兩個律之間的爭戰。然而,你若是無所謂的人,也許就不會領悟它們。但每當你想要行善,你就會發現在你裏面有這兩個律。在你得救以前,你盡所能要行善,但至終你被打敗。你發現你裏面有兩個彼此相爭的東西。這是有些人想要發展剛強的意志,管制並壓制他們身體中情欲的原因。無論他們怎樣嘗試,至終沒有人能完全成功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一八一至一八三,一八八,一九二至一九四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