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六章

週六 罪的工價乃是死【4】

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:
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遠的生命。

罪最能害自己,因為罪是有結果的,罪的工價乃是死。(羅六23上。)箴言八章三十六節也說,得罪神的,便是害了自己的魂(生命)。人犯罪,乃是給自己喫罪的果子。加拉太書說,凡順着情欲撒種的,結果就是收敗壞。(六8。)不要以為犯罪是沒有結果的,罪的工價乃是死。這節聖經也救了極多的人。犯罪就是叫自己喫罪的果子,犯罪的結果,總是歸在自己身上。你把罪仔細的說出來,聖靈就要光照罪人的裏面,叫人知罪自責。但是你如果要講罪,自己非活在神面前並有光不可。我們自己先得了光照,纔能叫人得着光。當一個人看見罪是怎樣轄管了他,他的心就要轉回來,尋求救主了。(倪柝聲文集-鼓嶺訓練記錄(卷二第四十一篇)

聖經啓示死是從罪來的,如羅馬六章二十三節所說,『罪的工價乃是死』。死乃是罪的結果。死現今就在我們裏面作工。死好像一隻不斷吞喫我們的蟲。罪毀壞我們,但沒有吞喫我們;死卻是天天吞喫我們的『蟲』。

死有好些方面,有現今的方面和將來的方面,有主觀的方面和客觀的方面。千年國以後,所有不信的死人都要復活,並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。(啓二十12。)那些名字不見於生命册的人,要被扔在火湖裏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(14~15。)此刻,死的元素就在我們這人裏面,竭力殺死我們。

在五章我們看見,死藉着罪入了世界,然後徧及眾人。不但如此,如十四節所指明的,死也作王。在六章二十一、二十三節保羅說,我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,其結局就是死,並且死是罪的工價。

使徒保羅在羅馬六章的意思是,一面,我們在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同復活的事實裏,另一面,我們有神聖的生命。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同復活,這事實已將我們遷出亞當,遷入基督。神聖的生命使我們能過聖別的生活。我們需要看見我們已被遷移。基於我們的看見,我們藉信算自己是這樣。然後我們需要拒絕罪,並將自己和自己的肢體獻給神,藉此與神聖的生命合作。我們的確有地位拒絕罪,因現今我們『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』。(14。)罪沒有立場、沒有權利對我們作任何要求。反而站在恩典之下的我們,有全權拒絕罪及其權勢。同時,藉着與基督站在一邊,我們獻上自己和自己的肢體,作神的奴僕,使神聖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工,用神的聖別性情來聖別我們,不但在地位上,也在性質上。

總括起來,我們可以說,我們都已浸入基督。藉着浸入祂,我們在基督的死與復活裏與祂聯合。我們在祂的死裏與祂聯合生長,現今在祂復活的生命裏與祂聯合生長。我們看見我們向罪是死的,向神是活的,並在我們屬天的帳簿裏這樣算。基於這個算,我們獻上自己作神的奴僕,並獻上我們的肢體作義的兵器。這給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機會,作它聖別的工作。然後我們學習拒絕罪,並與神合作。這一切的結果就是聖別,結局乃是永遠的生命。讚美主!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一六O至一六一,六一O至六一一頁)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