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三章
週六 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【3】
羅馬書三章二十五至三十一節:
25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,是憑着祂的血,藉着人的信,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,顯示祂的義;26為着在今時顯示祂的義,使祂能是義的,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。27旣是這樣,那裏有可誇的?完全沒有了!藉着甚麼律?藉着行的律麼?不是,乃是藉着信的律。28因為我們算定了,人得稱義是藉着信,與行律法無關。29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麼?不也是外邦人的麼?是的,也是外邦人的;30神旣是一位,祂就要本於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藉着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31這樣,我們藉着信使律法失效麼?絕對不是!反而堅固了律法。
平息不但是一個行動,也是一個地方。這平息的地方就是耶穌基督。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,(三25,)這平息處是神能與人相會的地方。這地方就是主耶穌基督的人位。在這裏神能與我們相會,我們也能接觸神。在我們知道這地方之前,我們一想到接近神就感到害怕,但如今我們不再怕祂。在基督這平息處,我們能與神相會。
在這宇宙中,主耶穌已被擺出作平息處,所有的罪人可到祂這裏來與神相會。今天我們在那裏?我們在平息的地方。我們的確有地位、有立場與神相會,神也有同樣的立場與我們來往。律法在那裏?律法在平息處之下;它被平息的基督遮蓋。神的榮耀在那裏?它在我們上面,但它對我們沒有要求,因為我們是在基督這平息的地方。在這裏我們得稱義。在這平息處,我們在神的公義上與神一樣。我們與神彼此相符,也互相稱許。我們稱許神,神也稱許我們;神稱義我們,我們也稱義祂。
照着我們的經歷,不是神先稱許我們,乃是我們先稱許神。我們不知道神花了多少時間使我們確信祂的義。我們是悖逆的,並且說,『我不喜歡神。神不對』。在我們得救以前,我們都這樣想。許多人頂撞神說,『神若是對的,為甚麼地上有這麼多可憐的人?神若是對的,為甚麼國際間沒有公理』?他們承認有神,但宣稱祂不是義的。我們許多人能見證同樣的事,承認我們以為神是錯的,以為祂不是義的。然而,神一直忍耐我們,為我們作許多事,直到祂最終使我們確信祂的義。誰先稱義誰?我們先稱義神。當神使我們確信祂的義,我們就稱義祂,並悔改流淚說,『神,赦免我。我是罪惡、不潔的。我需要你的赦免』。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時,我們不但被擺在基督裏面,也被擺在基督上面。現今我們在作我們平息處的基督上面,在這裏神與我們能彼此稱義。我們宣告:『神,你是義的。我對你沒有問題』。然後神回答:『親愛的孩子,我對你也沒有問題』。首先我們稱許神,然後神稱許我們。我們稱義神,然後神稱義我們。這一切都是發生在基督這平息的地方。在祂下面律法被遮蓋,在祂上面基路伯喜樂,因為看見發生在祂這平息處上面的互相稱義。
現今我們在那裏?我們在耶穌基督這平息的地方。我們在平息處上面。律法在我們腳下,神的榮耀在我們頭上得着滿足。律法靜默無聲,不能再控告我們;但神的榮耀能滿足的因我們而歡樂。在平息處上面,我們享受神完全的稱義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七十至七十二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