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三章

週五 白白的得稱義【1】

羅馬書三章二十四節:
24但因神的恩典,藉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的得稱義。

救贖這辭的意思是,將原來是你的,卻失去了的東西買回。這本詩歌屬於我。倘若這本詩歌遺失了,而我付代價將它買回,我就是贖回這本詩歌。因此,救贖的意思是出代價重新得回。

我們原來屬於神,是祂的產業;然而,我們失喪了。雖然如此,神不放棄我們。祂付代價將我們買回,付極重的代價重新得回我們。這就是救贖。甚至在我們失喪了之後,祂還是渴望再得着我們。然而,神這樣作並不容易,因為我們失喪了,就使我們牽連到罪和許多其它違反祂公義、聖別並榮耀的事裏。因為我們失喪了,我們在神的公義、聖別、和榮耀上與祂有許多問題。我們在公義、聖別、和榮耀的要求之下。神為我們付了代價,以極大的代價重新得回我們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成就永遠的救贖。(加三13,彼前二24,三18,林後五21,來十12,九28。)祂的血為我們得到了永遠的救贖。(來九12,14,彼前一18~19。)(羅馬書生命讀經,六五至六六頁)

我們被神稱義,意思是我們照着神義的標準,蒙祂稱許。無論我們在自己裏面多麼公義,我們都無法照着我們的義蒙神稱許。我們的義絕不會在神面前稱義我們。我們也許照着我們義的標準稱義自己,但這不能使我們照着神的標準,被祂稱義。當神稱義我們時,我們是照着祂義的標準,蒙祂稱許。

羅馬三章二十四節說,『因神的恩典,藉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的得稱義』。恩典是神白白賜給或作成的事,它是神愛的彰顯和顯明。神因着祂的恩典,就白白的稱義我們。因此,稱義是白白的恩賜。

雖然我們因神的恩典得稱義,但我們是藉着基督的救贖得稱義。這就是說,因為神是義的,祂必須有正確的立場,因祂的恩典來稱義我們。離了基督的救贖,神沒有立場來稱義我們。為這緣故,基督的救贖是需要的。神的愛使祂在我們身上有恩典,祂的義使祂藉着基督為我們成就救贖。所以,我們得稱義是出於神賜給我們的恩典,也是出於神為我們所成就的義;因此稱義是神的恩典,照着祂的義來拯救我們。

神的義已在祂稱義新約聖徒的事上,向他們顯示,因基督已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,成就了完全的救贖,滿足了神一切的要求。因着基督的救贖,神要是義的,就必須稱義我們。在神一面,稱義是藉着祂的義;在我們一面,與本於行律法的稱義比較來說,稱義是因祂白白的恩典。我們要本於行律法得稱義,就需要作工;但藉着在基督的救贖裏得稱義,不需要我們的工作,因為這是因祂的恩典白白賜給的。我們不配,但神受祂的義約束,因着基督那滿足祂一切要求的救贖,就來稱義我們。

信基督是得稱義的路。行傳十三章三十九節說,『在一切你們靠摩西的律法不得稱義的事上,靠這人,凡信的就都得稱義了』。這人就是主耶穌,那復活作我們救主的一位。事實上,我們靠着得稱義的一位,就是在復活裏作我們稱義的祂自己。現在我們得稱義的路,就是信祂。 (新約總論第五册,三八三至三八七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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