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二章
週三 順從本性的律法【2】
羅馬書二章十二至十四節:
12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,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必按律法受審判,13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:
神為我們造的本性原是好的。我們父所造的一切,包括我們的本性,原是好的。當然,我們的本性因着墮落被毒害,這是毫無疑問的。然而,我們人類有神所造的善良本性,我們需要照着這本性行動。我們該留意這本性。你也許爭辯說,偷別人的東西沒有錯,但每當你受試誘要偷竊時,你裏面的本性就會抗議。甚至搶銀行的人也會承認,他們搶銀行時,他們的本性告訴他們:『不要這樣作』。然而,他們不願聽從。每個作惡的人都是這樣。每當他們要作錯事時,他們的本性都不贊同。我們需要遵守我們裏面本性的要求。
在羅馬二章十四至十五節保羅說,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若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就證明律法的功用寫在他們心裏。神的律法在我們的本性裏有功用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本性符合神的律法,因為我們的本性是神造的。神的律法是照着神的性情賜的,因為立法者總是制定與自己的所是一致的律法。神照着祂的所是造人。所以,神所賜的律法與神所造的人彼此相符。因此,我們不需要外面的律法,因為我們有律法的功用寫在我們的本性裏。我們只需要照着我們的本性生活。
隨着我們善良的本性,我們也有良心。(二15。)良心是個奇妙的東西,我們該聽從它。雖然醫生無法找出良心的所在,但沒有人能否認我們有良心。我們的良心時常會抗議。你與父母爭辯時,良心就說,『不要這樣作』。你若得罪父母,你的良心就會攪擾你三個晚上。每個想要與妻子離婚的丈夫,也會被他的良心定罪。人人都有良心,這是一件大事。在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中,我們都必須適當的顧到我們的良心。
除了我們的本性和我們的良心以外,我們有心思中的思想。(二15。)不要屬靈到一個地步說,我們的心思完全沒有用。在我們的心思中有美好的思想。有時這些思想控告並定罪,有時它們辯護並稱義。我們常有這樣的經歷,當我們正要作某件事時,我們思想中就有爭執;有些思想說,『是的,那是對的』。有些思想說,『不,那是錯的』。我們都經歷過這點。我們需要顧到我們的本性、我們的良心、和我們裏面的思想。
我們看過約束之路,照着我們的本性生活,聽從我們的良心,並顧到我們正確的思想。我們若遵守這一切事,就會受約束脫離每一種邪惡。雖然我們都得救了,並活在羅馬五至八章之間,但我們仍需要認識邪惡的根源,以及受約束脫離邪惡的路。阿利路亞,我們找到了這路!我們需要藉着神的創造認識祂,並以公義持守祂的真理。我們需要照着我們的本性行動,留意我們良心的聲音,並顧到我們裏面正確的思想。我們若實行這一切事,就會受到保護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四五至四七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