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二章
週一 神的恩慈領我悔改【3】
羅馬書二章一至四節:
1人哪,每一個審判人的!你是無法推諉的,你在甚麼事上審判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你這審判人的,也行同樣的事。2我們知道行這樣事的人,神必按真理審判他。3人哪,你審判行這樣事的人,自己卻照樣行,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?4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、寬容與恆忍,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你悔改?
新約啓示出恩慈這個神聖屬性。以弗所二章七節宣告說,『好在要來的諸世代中,顯示祂在基督耶穌裏,向我們所施恩慈中恩典超越的豐富』。恩慈是一種仁慈的良善,出自憐憫和愛。神的恩典是在這樣的恩慈中賜給我們的。提多書三章四至五節說,『當我們救主神的恩慈,和祂對人的愛顯現的時候,祂便救了我們』。乃是我們救主神的恩慈和愛拯救了我們,使我們與人有別。
關於神對待罪人的方式,羅馬二章四節說到祂寬容的超特屬性。神寬容墮落的罪人,是有目的的。祂顯示寬容的目的,就是要成就祂的經綸。神若不向人顯示寬容,神就無法達成祂成就經綸的目的。
聖經啓示,神在祂的經綸裏,施行了極大的寬容。人墮落以後,神立刻開始在對待人上顯示寬容。神運用祂的悟性,完全領會人的情況和需要。神也運用祂的智慧對待墮落的人。
為着成就神永遠的定旨,為着完成神的經綸,神一直施行寬容。祂的寬容滿了悟性、智慧、忍耐、體貼、同情、憐憫、恩慈、愛、和恩典。甚至豐富的生命供應也包括在神的寬容裏。神從不要求我們作甚麼,而不考慮我們的需要,不給我們祂的供應。神的寬容總是包括祂充分的供應,以應付我們的需要。
神以合理、適當、且周到的方式對待我們,藉此使人得知祂的寬容。沒有正確的考慮,神從不管教任何人。祂在懲治人以前,常等候很長的期間。神在對待我們這件事上,確實是寬容的。
羅馬二章四節也說到神的恆忍。這也是一個神聖的屬性。恆忍不只是忍耐。它的意思是恆久忍受。恆忍是面對激怒而自製的品性,不倉促報復或立卽懲罰;恆忍是慍怒的相反辭,與憐憫相連。(新約總論第一册,一二五至一二七頁)
憐憫和恩慈是甚麼?憐憫總是比恩典達到得更遠。我們在正確的光景裏,神的愛就會臨到我們作恩典。然而,我們都在可憐的光景裏,也許今天仍在這樣的光景裏;所以,我們需要神的憐憫臨到我們。神的憐憫甚至在我們可憐的光景裏也能臨到我們。
恩慈是神賜恩典給我們的態度。我們送禮物給人,可能沒有正確的態度。譬如,我也許將貴重的禮物送給一位弟兄,態度卻相當粗魯、冷淡。另一面,我也許以表現恩慈的態度送給他禮物。神賜給我們恩典的態度,是恩慈的態度。
我們有憐憫、愛和恩慈,自然就會有恩典。我們的神與父已向我們顯示愛、憐憫和恩慈。祂藉此拯救我們。(提多書生命讀經,四八至四九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