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一章
週六 人惟一的罪【2】
羅馬書一章二十四至三十二節:
24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裏的情欲,陷入污穢中,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。25他們將神的真實換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拜事奉那創造者;祂乃是當受頌贊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26因此,神任憑他們陷入可恥的情欲: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換為逆性的用處;27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欲火中燒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28他們旣然不以認識神為美,神就任憑他們存可棄絕的心思,行那些不合宜的事,29充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,滿了嫉妒、兇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;30又是讒毀人的,背後說人的,憎恨神的,侮慢人的,狂傲的,自誇的,捏造惡事的,違背父母的,31無知的,背約的,無親情的,無憐憫的。32他們雖明知神公義的判決,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與那些行這樣事的人同歡,以他們為樂。
棄絕神的第一個結果是被神放棄。你棄絕神,就迫使神放棄你。你若讓神去,就迫使神不得不讓你去。這是最可悲的。被神放棄是可怕的。人被神放棄,就絕不會行善事;他不會改良,只有每下愈況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四一頁)
保羅在羅馬書頭三章,頂清楚給我們看見,作罪人的資格是如何。一章二十四節:『所以神任憑他們,逞着心裏的情欲行污穢的事,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』。『所以』是承上文而言。因人把神的榮耀,變為偶像,所以,神就任憑他們了。人所犯的頭一個罪,是和神出了事情。人和神出了事情,所以底下就犯出這些罪來。我們今天以為說謊,驕傲,嫉妒,姦淫,殺人,放火纔是罪。實在這些都是病狀,並非病。人惟一的罪,是因人和神出了事情。
今天最大的問題,就是你和神的關係正當不正當?你有禮貌,你作事不錯,人都稱讚你;但是,有一件事我要問你,你和神的關係如何?信主的人,也許其他的道德趕不上你,但是,有一件比你好,就是他們和神的關係是正當的。我們的良心,是向神坦然無懼的,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。這是頂寶貝的。
今天,你對基督如何?你對基督有甚麼態度?神就是注重你對基督的態度。人對基督如何,就是對神如何。聖經裏給我們看見的,就是自主降生以後,聖靈所責備的人,只有一個罪,就是人不信的罪。『祂[聖靈]旣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;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我…』。(約十六8~9。)為罪自己責備自己,就是因為不信。不信,就是你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。聖靈責備人,不是叫人因為殺人,自己責備自己;不是叫人因為放火,自己責備自己;不是叫人因為驕傲,自己責備自己;不是叫人因為嫉妒,自己責備自己。聖靈責備人,是因人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。
請記得:不信基督,是聖經所注重惟一的罪。這一個罪,如果你沒有對付好;如果你還沒有接受基督作你的救主,這就是你失敗的地方。我們感謝神,祂對於罪的看法,都是與人不同的。但願我們對於罪,也有一正當的注重。(十二籃第十輯,六至十四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