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
週三 保羅受浸【2】
使徒行傳二十二章十二至十六節:
12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,按着律法是虔誠人,為一切住在那裏的猶太人所稱讚。13 他到我這裏來,站在旁邊對我說,掃羅弟兄,你看見罷。我當時一看,就看見了他。14 他又說,我們祖宗的神豫先選定了你,叫你認識祂的旨意,又得見那義者,且得聽祂口中所出的聲音;15 因為你要將所看見所聽見的,向萬人為祂作見證。16 現在你為甚麼躭延?起來,呼求着祂的名受浸,洗去你的罪。
保羅的事例和埃提阿伯太監的事例一樣,都強調水浸。我們需要同時注意水浸和靈浸。水浸表徵信徒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為一。(羅六3~5,西二12。)靈浸表明信徒在素質一面的生命裏,和經綸一面的能力裏,與基督聯合的實際;水浸是信徒對那靈之實際的確認。二者都需要,不能互相頂替。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都該正確的有這二者。
按主在馬可十六章十六節的話,人要得救,必須信而受浸。信乃是接受主,(約一12,)這不僅是為着罪得赦免,(徒十43,)也是為着得重生,(彼前一21、23,)叫信的人在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,(太二八19,)成為神的兒女(約一12~13)和基督的肢體。(弗五30。)受浸乃是確認這個,一面憑着埋葬,藉着基督的死,了結舊造;另一面,憑着復起,藉着基督的復活,成為神的新造。這樣的浸,比約翰所傳悔改的浸進步多了。(可一4,使十九3~5。)
信和受浸,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。受浸而不信,只是虛空的儀式;信而不受浸,只是裏面得救,沒有外面的確認。這二者應當並行。
受浸實際上是一個大的遷移。為這緣故,新約的職事開始於浸。我們已經強調這事實,浸所包括的,首先是了結,然後是新生的起頭。藉着了結和新生的起頭,就有真正的遷移。所以新約開始于浸並不希奇,這指明舊約的事物該了結,以得着新的起頭。然而,今天在許多基督徒中間,受浸僅僅是人藉以進入另一種宗教的儀式。
我們受浸的時候,乃是從亞當遷入基督裏。許多基督徒從未受過充分的教導。有些人知道,他們受浸乃是從亞當遷入基督裏,但這對他們僅僅是道理,在他們基督徒的生活裏並不實際。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裏,我們應當脫離亞當而在基督裏。我們不該再活在亞當的範圍裏,乃該絕對的活在基督的範圍裏。
在二十二章十六節,亞拿尼亞告訴保羅要呼求着主的名受浸,洗去他的罪。在這節經文裏,『呼求着祂的名』是形容『受浸』和『洗』。這裏亞拿尼亞似乎說,『保羅,起來受浸。你受浸的時候必須呼求主的名。呼求主的名是你受浸的條件』。
我們給新的信徒施浸時,囑咐他們要呼求主耶穌的名,這是個好作法。這就是說,當他們受浸時,他們呼求着主的名。我們怎樣同時呼吸並進食,照樣也可以同時受浸並呼求主。藉着受浸而有的遷移,因人呼求主名而得着加強。因此,我們給人施浸時,要囑咐他們呼求主耶穌的名,使他們更剛強的從亞當遷到基督裏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六十一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