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使徒行傳第二章
週三 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【1】
使徒行傳二章十四至二十一節:
14 彼得同十一位使徒站起來,高聲對眾人說,諸位,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,這件事你們當知道,也當側耳聽我的話。15 這些人並不是像你們所想的喝醉了,因為時候不過是上午九時;16這正是藉着申言者約珥所說的,17『神說,在末後的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;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,你們的青年人要見異象,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。18 在那些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我的奴僕和婢女身上,他們就要說豫言。19我要在天上顯出奇事,在地上顯出神蹟,有血、有火、有煙霧。20在主大而顯赫的日子來到以前,日頭要變為黑暗,月亮要變為血。21 那時,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』。
在原文,呼求是由『在…上』和『(按名)呼叫』所組成,因此是以聽得見的聲音呼叫,甚至像司提反一樣大聲呼喊。(徒七59~60 。)
行傳二章二十一節說到呼求主名。名是指人位。耶穌是主的名,那靈是主的人位。我們呼求『主耶穌』,就接受那靈。
照上下文看,行傳二章二十一節乃是從十七節開始所引約珥豫言的結語,指明神將祂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,結果乃是叫他們藉着呼求主名而得救。神將祂的靈澆灌下來,就是將主的救恩應用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。得救乃是接受這靈,這靈就是神新約經綸裏福音的福。(加三2,5,14)這靈乃是主自己成了我們的氣息(約二十22)和活水。(約四10,14。)我們要吸入祂作我們的氣息,並飲於祂作我們的活水,就需要呼求祂。哀歌三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(英譯美國標準本)指明,呼求主就是呼吸;以賽亞十二章三至四節指明,呼求主名就是喝水。我們信主以後,需要呼求祂,使我們不僅得救,更享受祂的豐富。(羅十12~13。)我們運用靈呼求祂,吸祂,喝祂,就享受祂的豐富。這纔是對神真正的敬拜。主把這敬拜,(約四24,)聯於飲祂所賜的活水。(約四14。)
在羅馬十章保羅說到兩件事-稱義與得救。稱義多少是內在的事,得救多少是外在的事。保羅說我們要稱義,需要心裏信,就得着義。我們若心裏信主耶穌為我們死,並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,我們在神面前就必得稱義。然而,我們要得救,還需要呼求主名。
我們傳福音,説明人得救時,需要鼓勵他們呼求主名說,『哦,主耶穌』!我們從經歷知道,人呼求主名越強,他對救恩的經歷就越強。
我們假設一個人聽到福音的傳揚,想要得救,他柔弱的禱告說,『主耶穌,你愛我並為我死。我相信你』。要承認這樣輭弱禱告的人得救了,也許很難。然而,假設有人很強的呼求主耶穌的名,說,『主耶穌!哦,主耶穌!我是罪人,主,但你為我死!哦,主耶穌,我愛你』!毫無疑問,像這樣剛強的呼求着主名禱告的人,必是得救了。他甚至可能為着主的救恩,在主裏欣喜若狂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九篇,七九至八一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