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
週六 你跟從我罷【4】
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五節:
18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你年輕的時候,自己束上帶子,隨意往來;但年老的時候,你要伸出手來,別人要把你束上,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。19耶穌說這話,是指明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。說了這話,就對他說,你跟從我罷。20彼得轉過身來,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者,就是在晚飯的時候,靠着耶穌胸膛,說,主阿,出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。21彼得看見他,就對耶穌說,主阿,這人怎麼樣?22耶穌對他說,我若要留他直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?你跟從我罷。23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,說那門徒不死。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,乃是說,我若要留他直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。24為這些事作見證,並且記載這些事的,就是這門徒;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實的。25耶穌所行的,還有許多別的事,若是一一都寫出來,我想所寫的書,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。
這段話似乎有些矛盾。當主說『跟從我』的時候,祂正與門徒同在,祂怎能說『直到我來的時候』?祂旣已在那裏,就不需要來。如果祂的意思是要離開他們,以後再回到他們那裏,又怎能對他們說『跟從我』?他們怎能跟從祂?我年輕時,曾為這事感到困擾,我對自己說,『倘若主在這裏給我們跟從,祂就不需要來。祂已經在這裏了。但祂若是要來,祂就必須離開我們。那麼祂如何能要我們跟從祂』?這一切問題的答案,全在於祂看不見的同在。照着祂看得見的同在說,祂要離開,以後再回來;但照着祂看不見的同在說,祂要一直與他們同在。祂一面要與他們同在,另一面卻要離開他們。所以門徒一面能跟從祂,另一面又要等候祂回來。
主的同在有兩面,祂看不見的同在和祂看得見的同在。因着主看不見的同在,我們能跟從祂。就看不見的一面說,主在這裏,我們跟從祂。就看得見的一面說,主不在這裏,我們必須等候祂,直到祂來。關鍵就在於主奇妙的同在。在這時代中,祂看不見的同在比祂看得見的同在更好。祂看不見的同在是更寶貴、更便利、更優越、更豐富也更真實。
我盼望我們都領會主同在的這兩面。就看得見的一面說,我們在等候祂;就看不見的一面說,祂在同我們行走,我們在跟從祂。主復活以後,與門徒同在四十天之久,(徒一3~4,)為要訓練他們領悟並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,而憑此活着。在二十三節,主指明有些信徒要至死跟從祂,有些要存留,活着直到祂來。
這就是經過過程,供我們享受的神。祂現今在復活裏乃是生命和靈,同我們行動、生活、工作並行走。不僅如此,祂一直與我們相聚。祂是生命、靈、聖氣,在復活裏一直無形的與我們同在。祂要一直無形的與我們同在,同我們相聚、行動、生活、工作並行走,直到祂可見的再來。這就是我們所信入的耶穌基督,我們所接受的主,我們所事奉、敬拜並享受的神,也是那一直與我們同在,並在我們裏面的包羅萬有的靈。讚美祂!(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六六三至六六六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