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
週一 主同信徒行動生活【3】
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一至三節:
1這些事以後,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,又向門徒顯現如下:2有西門彼得,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,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,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,又另有兩個門徒,都在一處。3西門彼得對他們說,我打魚去。他們說,我們也和你同去。他們就出去,上了船,那一夜並沒有打着甚麼。
一節說,『這些事以後,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,又向門徒顯現』。這證明在二十章二十六節,主來到門徒那裏,實際上是一次顯現,因為這裏說祂又向門徒顯現。祂再次訓練他們,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。這不是祂的來,乃是祂的顯現。不論他們是否覺得祂的同在,祂始終與他們在一起,因着他們的輭弱,祂有時候就顯明祂的同在,以加強他們對祂的信心。
在二十一章一至十四節,我們看見主同信徒行動生活。在復活中,主不僅同弟兄們相聚,也同他們行動生活。祂不但在我們相聚時與我們同在,祂甚至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與我們同在。我們到那裏,祂也到那裏。我們作甚麼,祂都與我們同在。不管我們對或錯,主總與我們同在。
在二十一章一至十一節,主與門徒一同到了海邊,在提比哩亞海邊,再吹向他們顯現。帶頭的弟兄彼得,率先退後回到世界中。他說,『我打魚去』。(約二一3。)其它六個門徒就說,『我們也和你同去』。不但那六個門徒跟從彼得,連主耶穌也跟從他。主沒有對彼得說,『彼得,你在作甚麼?你從我的呼召退後了麼?你要回到海上去麼?我絕不與你同去。你若要去那裏,你必須自己去』。有人會問:『我若到電影院去,主耶穌會不會和我同去』?是的,祂會和你同去。祂不但在會所裏和你同在,甚至在電影院裏也和你同在。但祂和你同去戲院,不是要給你平安,乃是要攪擾你,激動你,叫你離開那地方。因為祂與你同在電影院,你在那裏就絕不會有甜蜜的享受。至終,你得說,『我必須忘了這場電影,因為耶穌不會讓我去的』。
主在二十一章向門徒顯現,是要訓練他們,特別是彼得,在祂裏面憑信而活。約翰二十一章二至十四節啓示兩件主要的事:重生的人受了神的託付,有了神聖的使命,卻是輭弱的;以及主有全豐全足的供應,能幫助我們為祂的使命、祂的定旨和祂的見證活在地上。我們先看那些重生且接受神使命之人的輭弱。
但二十一章的這幅圖畫,卻啓示門徒離開了那地位,放棄了那立場。因他們離開耶路撒冷,來到加利利,他們就放棄了他們的地位。他們決定要去海邊打魚。彼得和其它的門徒去打魚,是為了謀生。
三節告訴我們,門徒『就出去,上了船,那一夜並沒有打着甚麼』。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(約翰和雅各)是職業漁夫,提比哩亞海廣闊多魚,夜間又正是打魚的時候,然而他們整夜並沒有打着甚麼。門徒整夜打魚,卻一無所獲,這真是神蹟。他們是打魚專家,知道夜間是打魚最好的時候。但海中雖然滿了魚,他們卻一條也沒有打着。他們整夜一再下網,卻一無所獲。主必定主宰的控制所有的魚,使它們遠離網。(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六四五至六四八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