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福音第十八章
週六 宗教家要宗教,卻不要基督【4】
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八至四十節:
38下說了這話,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,對他們說,我查不出祂有甚麼該定罪的。39但你們有個規矩,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。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?40他們又喊着說,不要這人,要巴拉巴。這巴拉巴是個強盜。
猶太宗教徒棄絕了最義的一位,選擇一個強盜。(約十八39~40,十九6~7,12,15。)他們是何等的盲目!他們被他們的宗教和仇恨蒙蔽了。宗教和政治合作,對基督作了不公正的判決。帶頭作這事的不是政治,乃是宗教;宗教利用黑暗政治的權勢作了這事。
一般人把基督和宗教混在一起,以為基督是基督教的教主。認真說,這是不準確的。腓立比三章六節保羅說,他『按熱心說,是逼迫召會的;按律法上的義說,是無可指摘的』。這兩句話告訴我們,保羅是個十足的猶太宗教家。猶太教是根據舊約神的聖言而組成的宗教。它所遵守的是神的聖言,也教人敬拜獨一的真神,教人行事為人都要照神的誡命討神的喜悅。但讀過新約四福音的人都知道,猶太人自古以來所拜的那位真神,有一天親自降生為人。神親自成為肉體,生在馬槽裏,長在窮苦的人家中,從一個被人藐視的窮鄉僻壤裏出來。祂就是耶穌,就是神,就是創造主。祂是宇宙之神,萬有之主。耶穌這名字的意思就是耶和華救主,或耶和華救恩。所以新約的耶穌就是指舊約的耶和華說的。最近我讀到一個相當有規模的公會所發表的信仰說,創世記十八章所記那位來訪亞伯拉罕,亞伯拉罕給祂洗腳,為祂宰肥牛犢、擺筵席,祂在那裏也喫了筵席的耶和華,就是新約的耶穌。這實在是對的。但猶太人要他們傳統的宗教,而棄絕了救主耶穌基督。當主耶穌來到聖殿時,猶太人把祂看成一個撒瑪利亞人,是被鬼附的(約八48),他們不要主耶穌。請問誰把主耶穌釘十字架?不是羅馬的官長彼拉多,因他主張釋放耶穌,他三次宣告說,我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,但猶太人卻要求釋放強盜巴拉巴,釘耶穌十字架。所以是猶太宗教家、大祭司長、法利賽人和眾長老,他們藉羅馬兵丁的手把主耶穌釘死十架。宗教家要宗教,卻不要基督。
保羅得救之前,名叫掃羅,熱心於猶太宗教。行傳九章一至二節說,『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,口吐威嚇兇殺的話。他來到大祭司跟前,向他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,若是找着這道路上的人,無論男女,都可以捆綁帶到耶路撒冷』。他不只熱心宗教,更是執行宗教首領的命令,要去捉拿凡求告主名的人。但在往大馬色的路上,主耶穌來了,從天上發光,四面照着他,他就僕倒在地,並且得着了啓示。爾後他就了解,全本舊約聖經,都是說到他從前所逼迫的這位耶穌。他開始認識基督,進而欣賞基督,所以他纔能寫腓立比書,告訴人說,他從前在猶太教中發熱心;按熱心說,他是逼迫召會的,他要把召會斬草除根;按律法上的義說,他是無可指摘的。只是他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現在因基督,都已經看作虧損(腓三6~7)。他從前沒有基督,行律法的義,以這些為與他有益的,現在因基督都看作虧損。因為基督遠勝過宗教和律法。(至寶的基督,十六至十八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