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福音第十八章
週二 沒有人能憑天然的生命在十字架的路上跟從基督【1】
約翰福音十八章十至十四節:
10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,就拔出來,將大祭司的奴僕砍了一刀,削掉他的右耳,那奴僕名叫馬勒古。11耶穌就對彼得說,收刀入鞘罷!我父所給我的那杯,我豈可不喝?12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,就捉住耶穌,把祂捆綁起來,13先帶到亞那跟前,因為亞那是當年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。14這該亞法就是從前給猶太人出過主意說,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。
我們憑天然的生命,不可能成為國度的子民。這事實在二十六章三十一至七十五節格外清楚。這裏有一幅基督被捉並受審的圖畫。這記載啓示出沒有人能憑天然的生命在十字架的路上跟從基督。王能走這條路,但我們在天然的生命裏卻不能。因此,主必須為我們死,並且為我們進入復活。藉着祂的死,我們消極的情形得以解決;藉着祂的復活,祂能給我們接受進來,甚至成為我們。
主耶穌和彼得完全是個對比。耶穌在每方面都能通過十字架的路,但彼得在每方面都走不上這條路。當然,其它門徒都和彼得一樣。
我們注視主耶穌,就看見完全的成功,但我們注視彼得,就看見全然的失敗。為着國度的建立,基督的得勝是必須的。祂必須在每方面都得勝。同時,我們必須領悟,我們是墮落的人,不能成為國度的子民。
不要信靠你自已。彼得是我們的代表。就我們天然的生命而論,我們都是彼得。為着諸天之國的建立,需要有耶穌這樣的人。主耶穌在二十六章從頭到尾都是站在人的地位上,不是站在神兒子的地位上。為着諸天的國得着建立,祂取了人的地位,是成功的人,得勝的人,能抵擋任何艱難、失敗、反對和攻擊的人。
主被捉拿時,門徒中有一人,就是彼得,拔出刀來,將大祭司的奴僕砍了一刀,削掉了他一個耳朵。(太二六51。)這舉動沒有幫助主耶穌,只會惹起麻煩。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題到彼得的名字,(約十八10,)路加題起主必須醫治那人的耳朵。(路二二51。)主吩咐彼得收刀入鞘以後,就說,『你想我不能求我父,現在為我派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麼?若是這樣,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,怎能應驗』?(太二六53~54。)『如此』這辭指祂在十字架上的死。這是經上所豫言的,必須應驗。
我們在國度的光中,再次看見這裏有兩個人的對比。彼得抗拒主被捉拿的事,但主樂意接受,好應驗經上的話。耶穌的生命足能為着國度,但我們的生命卻不可能。我們的生命經不起與國度有關的事件和環境。我們都必須領悟這事。我們天然的生命不管用。在二十六章這裏,我們看見天然的彼得,但在行傳二、三、四章,我們看見復活的彼得。惟有在復活的生命裏,纔能在為着國度的路上跟從主耶穌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,第六十九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