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約翰福音第十六章

週二 使世人知罪自責【1】

約翰福音十六章八至十一節:
8祂來了,就要為罪,為義,為審判,使世人知罪自責。9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入我;10為義,是因我往父那裏去,你們就不再看見我;11為審判,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。

在八節主說到那靈:『祂…要為罪,為義,為審判,使世人知罪自責』。這三項的每一項─罪、義、審判─都各與一個人物有關。在宇宙中,除了神這神聖的人物以外,還有三個主要的人物:亞當、基督、和撒但。罪與亞當有關,義與基督有關,審判與撒但有關。

罪與亞當有關,因為罪是藉着亞當進到人類中間。(羅五12。)我們是在亞當裏從罪而生。你若是在亞當裏生的,那你生來就是罪人。

義與基督有關,因為義是從基督來的,甚至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。(約十六10,林前一30。)亞當是罪,而基督是義。在亞當裏,我們是有罪的,並且是被定罪的;在基督裏,我們是義的,並且是被稱義的。在亞當裏我們承受了罪,在基督裏有義分賜給我們。無需我們想要如何行事或為人,因為只要我們在亞當裏,我們就是有罪的,只要我們在基督裏,我們就是義的。這不是行事為人的問題,而是我們在那裏的問題。在基督裏我們是義的,在亞當裏我們是有罪的。在亞當裏我們被定罪,但在基督裏我們被稱義了。要從罪裏得釋放,惟一的路就是信入神的兒子基督。(約十六9。)我們若信入祂,祂就成了我們的義,我們也在祂裏面得稱義。(羅三24,四25。)

審判與撒但有關,審判是為着撒但的。藉信入基督,我們從亞當遷入基督。但我們若不信入基督,仍留在亞當裏,我們就要同受撒但所受的審判。

嚴格的說,神的審判是為着撒但的。神無意看見你我或任何人遭受審判。但你若仍留在亞當裏,你就要因此與撒但同受審判,有分於撒但所受的審判。這就是說,你寧願愛撒但,一直與他為伍,幫他承擔可怕的審判。不要同情撒但,也不要可憐他。不要留在亞當裏,幫助撒但承受審判。我們若不為着在亞當裏的罪悔改,並信入神的兒子基督,我們就要留在罪中,同受撒但所受的審判,直到永遠。(太二五41。)

這些乃是福音的要點。那靈就是用這些點,使世人知罪自責。當我們傳福音時,不可離開亞當、基督和撒但這三個人物。每次我們傳福音,都要在這三個人物的圈子裏。所有的人類都生在亞當裏,但人人也都能從亞當遷入基督。然而,你若留在亞當裏,就要同受撒但所受的審判。

罪、義和審判這三項,乃是福音的概要。福音就是:我們在亞當裏是罪人,但我們在基督裏成為義的,並且被稱為義。我們若不願從亞當遷入基督,就須受警戒,將與撒但同受審判。換句話說,你生在亞當裏,但神的心意是要將你從亞當裏帶出來,並將你遷入基督裏。你若不同意神的意思,你就必留在亞當裏,同受撒但所受的審判。罪是屬亞當的,義是屬基督的,而審判是為着撒但的。你若願意從亞當遷入基督裏,你就要得救,與審判無分無關。聖靈的工作包含這三項,每當我們傳福音時,我們必須告訴人這些事。這就是福音;藉此,聖靈使罪人知罪自責、悔改,並且信入主耶穌,以至得救。(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八七,八八,九六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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