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
週三 為人所殺並戲弄【4】
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三至四十四節:
33 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各各他,就是那稱為髑髏地的。34 他們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。祂嘗了,就不肯喝。35 他們旣將祂釘了十字架,就拈鬮分祂的衣服,36 又坐在那裏看守祂。37 他們在祂的頭以上,安了一個牌子,寫着祂的罪狀: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。38 當時,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,一個在右邊,一個在左邊。39 經過的人就褻瀆祂,搖着頭說,40 你這拆毀聖殿,三日內建造起來的,救你自己罷!你若是神的兒子,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!41 祭司長,同經學家和長老,也是這樣戲弄祂,說,42 祂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己。祂是以色列的王,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,我們就信靠祂。43 祂倚靠神,神若要祂,現在可以救祂,因為祂曾說,我是神的兒子。44 連和祂同釘的強盜,也是這樣辱駡祂。
有兵丁拿苦膽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喝;據說,喝了這個,釘時就不覺痛;但是,我們的救主卻不肯喝─祂不肯逃避痛苦,祂未來之先,就已坐下『計算花費』了。祂滿心愛世上所有的罪人,祂願意為他們受所有的苦楚─所有罪的刑罰;祂寧可一次為罪人嘗了死味,好叫罪人得着永生。祂要祂自己代替罪人感覺過一切罪刑的苦味,叫罪人能得着祂義的歡樂。
到了各各他,人就把祂釘死了。釘死耶穌基督的,豈獨羅馬兵丁麼?豈獨猶太公會麼?實在是你我的罪把祂釘死了!十字架是一根橫木和直木作成的。兵丁將主耶穌倒臥其上。撐開祂的手,用大鐵釘釘祂的手在木頭上。肉裂了!血流了!痛徹肺腑!那邊的手和兩足,都是這樣。後來把十字架豎立起來,主耶穌全身的重量,就都懸掛在這幾根鐵釘上。神這樣刑罰主耶穌太嚴酷麼?不。不。世人的罪真是重阿!你我的罪真是多阿!罪所當得的刑罰,乃是永遠地獄的痛苦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,就是我們罪人所當得的苦難。神這樣審判祂並不嚴酷,因為罪人本來應當受這刑罰。主耶穌替罪人死的功勞,現在已經成功了。所以『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』。(約三18)我們的罪好象鐵釘一般,把主耶穌釘死了。當主被釘時,祂流的血浸濕了鐵釘。真的,我們的罪釘祂於死,但是,祂的血卻蓋過我們的罪;這是救恩。這是何等的救思!『祂兒子耶穌的血,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』。(約壹一7)
主耶穌現在已經被舉起來了。罪人哪!看祂如血的汗!看祂額上被荊棘刺出的血!看祂背上鞭傷的血!看祂兩手兩足的血!看祂脅下的血!看祂全身的血!哦,看祂的心血!『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』。這位流血的救主,能赦免你的罪,你為何遲延呢?…被罪壓害的罪人哪!你的罪是在甚麼地方呢?你的罪還是你自己擔當呢,或是你已經將你的罪交托基督?你應當緊記:基督的死乃是替你死。祂愛你。你不要硬心。你應當多想祂的苦難,好叫你一方面知道祂的愛;一方面知道,你若不信,後來罪的刑罰是多苦的。現在救恩已成就了!用不着你一點的作為。主耶穌已經替你完成了救恩。祂出了所有的代價,叫你能白白得救,不必甚麼花費。(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六册,基督徒報(卷四)十字架的苦難,二四至二七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