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

週二 交給人釘十字架【2】

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二十六至三十二節:
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卻把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27 那時,總督的兵丁把耶穌帶進總督府,全營都聚集在祂那裏。28 他們剝了祂的衣服,給祂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,29 用荊棘編作冠冕,戴在祂頭上,又把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裏,跪在祂面前戲弄祂,說,猶太人的王!願你喜樂!30 又向祂吐唾沫,拿葦子打祂的頭。31 戲弄完了,就脫下祂的袍子,給祂穿上自己的衣服,把祂帶去釘十字架。32 他們出來的時候,遇見一個古利奈人,名叫西門,就強迫這人背耶穌的十字架。

二十七至三十二節表明主耶穌如何被外邦兵丁戲弄。他們剝了祂的衣服,給祂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(太二七28)。二十九節說,『用荊棘編作冠冕,戴在祂頭上,又把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裏,跪在祂面前戲弄祂,說,猶太人的王!願你喜樂』!荊棘是咒詛的表號(創三17~18)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成了咒詛(加三13)。他們向主吐唾沫,打祂的頭,並戲弄祂之後,就脫下祂的袍子,給祂穿上自己的衣服,把祂帶去釘十字架(太二七30~31)。

這裏,主是逾越節的羊羔,為我們的罪作了犧牲,象羊羔一樣被牽去宰殺,這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七至八節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七十篇,七二六頁)

『將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』。(可十五15)這一句話是何等的平常!然而其中的苦難是何等的多!『鞭打』,羅馬的鞭是一根木柄,柄末綁了多條的皮帶,帶末系了沉重金質。受鞭的人,赤背,俯縛在木頭上;鞭者執木柄以皮帶鞭人。三數鞭卽足使受鞭者血肉紛飛。榮耀的基督因我們罪的緣故,為我們受了鞭打。殘忍的羅馬兵丁肯顧惜我們的救主麼?不。他們—象一切的罪人一樣—『殺人流血,他們的腳飛跑』。(羅三15)主耶穌在他們的手中是何等的可憐呢!但是,感謝神!『因祂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』。(彼前二24)靈魂傷病的人哪!祂已經受了鞭傷;快來得醫治罷!

『他們給祂穿上紫袍,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祂戴上!就慶賀祂說,恭喜猶太人的王阿』。(可十五17~18)這是何種的戲弄嘲笑!真是難堪難受,世人所獻給耶穌基督的,並不是榮耀的冠冕,乃是荊棘編的。主耶穌為我們擔當咒詛。祂的頭戴着因世人犯罪咒詛而有的荊棘冠冕。其刺是何等的尖!何等的利!祂毫無瑕疵的額竟如此受刺麼?是。祂願意受痛,祂樂意流血;因祂知道:祂不受苦,我們就要永遠沉淪。

『又拿一根葦子,打祂的頭』。(可十五19)主耶穌頭上所戴的是荊棘的冠冕,經葦一打,豈不叫荊棘深入祂的肉麼?這一種刺骨的痛苦,為神的耶穌基督並沒有受過。祂因着愛人的緣故,要替人代死於十字架上,救人脫離火湖的永遠沉淪,所以,纔如此受不可言宣的苦楚。兵丁們─世人罪惡的工具─旣與基督以身體上的患難,又繼續與祂以心靈上的難過:『吐唾沫在祂臉上,屈膝拜祂』。(可十五19)他們戲弄完,就帶祂去釘十字架。(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六册,基督徒報(卷四)十字架的苦難,二二至二三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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