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
週四 長子名分的轉移【4】
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三至三十二節:
23 耶穌進了殿,正施教的時候,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到祂跟前來,說,你仗着甚麼權柄作這些事?給你這權柄的是誰?24 耶穌回答他們說,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,你們若告訴我,我就告訴你們,我仗着甚麼權柄作這些事。25 約翰的浸是從那裏來的?是從天上來的,還是從人來的?他們就彼此議論說,我們若說從天上來的,祂必對我們說,這樣,你們為甚麼不信他?26 若說從人來的,我們又怕羣眾,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申言者。27 於是回答耶穌說,我們不知道。耶穌也對他們說,我也不告訴你們,我仗着甚麼權柄作這些事。28 你們怎麼看?一個人有兩個孩子,他來對大的說,孩子,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作工。29 他回答說,我不去;後來懊悔,就去了。30 又來對另一個也這樣說,他回答說,主阿,我去;卻沒有去。31 兩個當中,那一個完成了父親的心意?他們說,大的。耶穌對他們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前進神的國。32 因為約翰在義路中來到你們這裏,你們不信他,稅吏和娼妓倒信他。你們看見了,後來還是不悔改去信他。
在路加十五章一至二節、十一至三十二節,主將猶太教的首領比喻為大兒子,將稅吏和罪人比喻為小兒子。但在這裏,主以相反的次序比喻他們。這指明猶太人是神的長子,有長子的名分;但因着他們不信,長子名分就轉移給成了神長子的召會。因此,這裏主的話含示長子名分的轉移。在神的經綸裏,長子的名分從以色列人奪去,賜給另一班人,就是由得救的罪人和稅吏所組成的一班人。這就是說,神的長子名分已經從以色列人轉移給召會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七篇,六〇八頁)
在出埃及四章二十二節,主對摩西說,『你要對法老說,耶和華這樣說,以色列是我的兒子,我的長子』。以色列雖是神的長子,卻因着不信,失去了長子名分(太二一32,羅十一20)。照着路加十五章,主在盡職的起頭,還認為法利賽人所代表的以色列是長子,稅吏和罪人是次子。但照着路加十五章所說的享受,得着長子名分的是次子,因為次子享受了肥牛犢,就是基督。這指明長子名分的轉移。藉此我們看見,法利賽人失去了對基督的享受,但悔改的稅吏和罪人卻得着了這享受。這意思就是他們得着了長子名分。
到了主盡職的末了,在馬太二十一章,主指明那些悔改的稅吏、娼妓和罪人,就是組成召會的人,乃是長子,而代表以色列那些不信的法利賽人,乃是次子。馬太二十一章三十二節說,『因為約翰在義路中來到你們這裏,你們不信他,稅吏和娼妓倒信他。你們看見了,後來還是不悔改去信他』。長子以色列由於不信被剪除,而次子被接在長子名分裏。因此,悔改相信的罪人成了召會的構成成分,今天召會稱為眾長子的召會(來十二23)。我們在召會中,乃是一班據有長子名分的長子。這長子名分給我們權利,最完滿的享受基督,作神的祭司,並且與基督一同作王。雖然我們有長子名分,但新約警告我們可能會失去它(來十二16~17)。要謹慎:你可能會失去你的長子名分。(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九十六篇,一一八三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