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章
週五 人子來,乃是要服事人【3】
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:
25 於是耶穌叫了他們來,說,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,也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。26 但你們中間不是這樣;反倒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僕役;27 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奴僕。28 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
倘若這事發生在第四章,我們也許會同情他們。但在國度憲法的頒佈、許多關於基督的啓示、國度奧祕的揭示、以及在達到榮耀的路上經歷了許多反面的因素之後,他們的反應竟是這樣。在這一切之後,十二個門徒仍完全被地位的事所霸佔。路加二十二章二十四節說,門徒中間起了爭論,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。彼得、安得烈、雅各、約翰、和其它的門徒都在爭大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五篇,五九一頁)
當門徒爭辯他們中間誰為大的時候,主告訴他們,祂來乃是要作奴僕服事:『因為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』。(可十45)主在這裏似乎是說,『看看我,我來了是作奴僕服事人,甚至連命也擺上了。我準備獻上自己的生命作贖價』。藉此,我們看見主盡職時,乃是取了奴僕的形狀來服事。
腓立比二章七節說,『反而倒空自己,取了奴僕的形狀,成為人的樣式』。主倒空祂的地位、榮耀、和其它與神格有關的事。當然祂沒有倒空祂的神性。主倒空自己,成為人,取了奴僕的形狀,成為人的樣式。
腓立比二章七節有兩個重要的辭:形狀和樣式。主成為肉體時,沒有改變祂的神性,只將祂外面的彰顯,由神的形狀,變成奴僕的形狀。這不是素質的改變,乃是狀態的改變。神的形狀,含示基督神格內在的實際;人的樣式,指基督人性外在的表現。祂外面顯於人的是人,但祂裏面卻有神格的實際。祂取了奴僕的形狀,成為人的樣式。
我們在路加二章看見主居於人的身分。當祂隨着父母來到耶路撒冷時,祂是人,是個孩童。我們在那一章看不出主是奴僕;乃是到了主耶穌出來盡職的時候,我們纔看見祂是一個奴僕。主服事的時候乃是一個奴僕。譬如,祂洗門徒的腳時,乃是取了奴僕的形狀(約十三4~5)。首先主成了一個人,成為人的樣式,然後又取了奴僕的形狀,舉止行事好象奴僕。
如果有一位弟兄在召會聚會中站起來交通,他必定是有人的形狀。但這位弟兄如果穿上工作服,用吸塵器打掃地毯,我們可以說,他取了清掃工人的形狀。他首先有人的身分,然後又取了清掃工人的形狀。這個簡單的例子可以幫助我們了解,主如何成了人,又取了奴僕的形狀來服事。
腓立比二章八節說,『旣顯為人的樣子,就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』。主降卑自己,比倒空自己更進一步。基督的降卑自己,顯明祂倒空自己。主順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主死在十字架上,是祂降卑的極點。對猶太人而言,死在十字架上是咒詛(申二一22~23);對外邦人而言,這是加在罪犯和奴隸身上的死刑(太二七16~17,20~23)。因此,這是件羞辱的事(來十二2)。(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篇,十五至十七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