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章
週三 認識基督的釘死與復活【2】
馬太福音二十章十七至十九節:
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,在路上暗暗的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,對他們說,18 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經學家,他們要定祂死罪,19 又要把祂交給外邦人去戲弄,鞭打,並釘十字架,第三日祂必復活。
在國度賞賜的定義之後,主會再次揭示祂的釘死與復活,我認為相當不尋常。表面看來這沒有意義。然而,你若深入這卷書,就會看見這是非常有意義的延續。我們要得着國度的賞賜,就需要經歷十字架與復活。我們也許知道關於國度的每件事,但我們對主的釘死與復活仍需有正確的領畧。若不經歷主的十字架與復活,就不可能為着國度的賞賜經歷主的生命。在腓立比三章保羅說,他為基督已經將萬事看作糞土。然後他說,他渴望認識基督、並祂復活的大能,使他能模成基督的死。保羅對主的死與復活有充分的領會。這領會是叫我們為着國度經歷基督作生命。為着國度的賞賜,我們需要經歷主的釘死與復活。因此,二十章十七至十九節是前一段的延續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五篇,五八八至五八九頁)
我們在來世或享受永遠的生命,或遭受懲罰,全在於今天我們怎樣生活。我們需要有禱告的生活,並且不斷呼求主名,告訴祂:『主阿,不再是我,乃是你。主,在我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,但願不再是我,乃是你。主,我以你為我的頂替,藉着你的死與復活頂替我。主,我知道我已經在十字架上被了結了,也知道你在復活裏正活在我裏面,如今我能從經歷中說,主阿,不再是我活着,乃是你這一位活在我裏面』。
如果這是你的經歷,你就會勝過你的手、腳、和眼目的情欲。你會以基督作你的頂替,享受祂作你日常生活中的一切,並且實際的活祂。結果,沒有甚麼能絆跌你,你也不會使別人絆跌。因着你已經被基督充滿、浸潤,你這人的任何一部分都不會絆跌你。你不會被絆跌,反而會讚美主說,『阿利路亞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!為着基督,阿利路亞!為着祂的死與復活,阿利路亞』。
主在馬可九章四十九節說,『因為必用火醃各人』。這指明火將發揮鹽的功能,我們將被火當鹽來醃。這鹽能消殺我們裏面情欲的細菌。雖然我們得救了,也是神的兒女,但我們裏面還有許多『細菌』。因此我們需要火的鹽,就是『火鹽』,來消殺細菌並煉淨我們。這不僅是懲罰,也是一種保守。這種火鹽要保守我們不至永遠的敗壞。
如果我們看見這幾節的啓示,我們就會禱告說,『主耶穌,但願在我的日常生活中,不再是我,乃是你。但願在一切的待人接物上,不再是我,乃是你。主阿,我需要是一個禱告的人。藉着禱告我就能勝過裏面的情欲。主,我已經與你同釘十字架,現今你正活在我裏面』。
我們藉着十字架已經被了結,基督在復活裏已經進到我們裏面,現在我們應該享受基督、活基督。我們應該天天在祂的死與復活裏過生活,這纔真正『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』。我們若這樣生活,就不會絆跌別人,也不會被我們裏面的情欲絆跌。這樣,我們就在今世享受基督,在來世就要進入對永遠生命更完滿的享受,就是享受要來的國度。(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八篇,二三九至二四〇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