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五章

週三 我們是地上的鹽,是世上的光【2】

馬太福音五章十三至十六節:
13你們是地上的鹽;鹽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它再鹹?旣無任何用處,只好丟在外面,任人踐踏了。14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立在山上,是不能隱藏的。15人點燈,也不放在鬭底下,乃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所有在家裏的人。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就榮耀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。

國度憲法啓示出國度子民的性質之後,接着論到他們的影響。這裏的次序很有意義。國度子民若沒有五章三至十二節所描述的性質,就無法對世界有任何影響。國度子民的影響出自他們的性質,出自他們的所是。

在十三節主說到地,在十四節主說到世界。地和世界是有分別的。神所創造的是地,藉着撒但的敗壞而進來的是世界。對神所創造的地,國度子民是鹽;但對撒但所敗壞的世界,他們是光。我們是地上的鹽,是世上的光。

說我們是鹽,意思就是我們在神所創造的地上發揮影響,使這地保持原來的情況。神所創造的地已經墮落了。就某種意義說,地已經腐化並敗壞了。鹽能殺菌防腐。任何醫生都能告訴你,鹽能殺菌防腐,使東西保持原來的情況。鹽在性質上是一種殺菌防腐的元素。因此,藉着殺菌和保存的功能,鹽把地帶回到原來的情況。因此,鹽的功能就是保守神所創造的。全地越來越腐化,所以我們必須在這敗壞的地上發揮影響。對敗壞的地,諸天之國的子民就是這樣的元素,防止地完全敗壞。

十四節說,『你們是世上的光』。光乃是燈的照耀,光照在黑暗裏的人。對於這黑暗的世界,諸天之國的子民就是這樣的光,除去世界的黑暗。他們在性質上是醫治的鹽,在行為上是照亮的光。

十五節說,『人點燈,也不放在鬭底下,乃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所有在家裏的人』。光的照亮有兩面。第一面,光被比喻為城,照亮外面的人。第二面,光被比喻為燈臺上的燈,照亮家裏的人。…在十五節,主說到把燈放在鬭底下。點着的燈放在鬭底下,光就照不出來。國度子民旣是點着的燈,就不該被與食物有關的鬭遮蔽。關心食物叫人憂慮(太六25)。我們絕不該被鬭遮蔽;反之,我們必須在燈臺上。

主智慧的說到不要被鬭遮蔽。古時,鬭是量谷的器具,與喫有關,所以與謀生的事有關。因此,把燈藏在鬭底下,指明為生活憂慮。我們基督徒若為生活憂慮,顧慮賺多少錢,這種憂慮就會成為鬭,遮蔽我們的光。

因此,山上的城象徵來自外面的照亮,家裏的燈象徵來自裏面的照亮。我們的照亮不該只在人外面,也該在人裏面。要在外面照亮人,我們必須被建造成為山頂上的城。但要在裏面照亮人,我們需要從遮蔽之下出來。這指明國度子民的生活沒有憂慮,也沒有生存的掛慮。他們只注意基督和召會。 一天過一天,他們是喜樂的人,讚美的人,阿利路亞的人。當我們的鄰舍、親戚、同學接觸我們,他們能感覺到我們沒有憂慮。我們不憂慮生活,也不憂慮喫甚麼,穿甚麼。一天過一天,朝朝夕夕,國度的子民只關心基督和召會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六篇,一八二至一八九頁)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