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四章

週三 基督是大光【1】

馬太福音四章十二至十七節:
12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,就退到加利利去;13又離開拿撒勒,來住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境內,靠海的迦百農。14這是要應驗那藉着申言者以賽亞所說的,說,15『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,沿海的路,約但河外,外邦人的加利利:16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,看見了大光;並且向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陰影中的人,有光出現,照着他們』。17從那時候,耶穌開始傳道,說,你們要悔改,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。

基督是大光-真光,生命之光(太四12~16,約一9,4)。以賽亞九章一至五節,也是馬太四章所题及的,啓示基督是大光。基督是大光,照耀在黑暗裏。當我們有了光,一切就有次序。如果我半夜醒來,而廚房裏沒有光,我就不敢到那裏去。在黑暗裏我們看不見,我們不知道有甚麼藏在黑暗中。當我們看清一切時,我們纔有平安。

基督這位包羅萬有者乃是光。祂若不是光,我們就無法在屬靈上往前。約翰福音是一卷論到生命的書。約翰一章強調基督來作光和生命。這光是真光,也是生命的光(9,4,八12)。這光『照在黑暗裏,黑暗未曾勝過光』。(一5)黑暗不能勝過光。光到了那裏,黑暗就逃跑。光征服、擊敗、勝過黑暗。一位弟兄也許和妻子爭吵,但光在他裏面照耀時,他就停止爭吵。他與妻子吵嘴,因為他在黑暗裏。但是當光照耀時,黑暗過去了,他就停止爭吵。當黑暗籠罩時,一切都是混亂的。但是當光出現時,一切就有次序,人人都得平安。

基督被啓示為照耀在黑暗中的大光。祂照亮行在黑暗裏的人(賽九2上,約一5,徒二六18,彼前二9下,西一13),照亮住在死蔭裏的人(賽九2下,路一78~79)。

基督這大光首先是來照耀。我們得救,就是基督這大光照耀在我們身上。祂照耀在我們身上,我們就得救了。祂的照耀就是我們的救恩,祂的照耀也是祂對我們的拯救。因着祂的照耀,黑暗就消逝。當黑暗消逝時,一切消極的事也都過去了。

在我得救以前,還是十幾歲時,我母親很難管束我;但在我十九歲時,基督照亮了我。我對屬世事物的愛好消失了。我母親奇怪我發生了甚麼事。雖然外面許多消極的事受了對付,但裏面許多消極的事仍舊留在我裏面。這就是為甚麼我們需要更多的照耀。裏面的照耀就是基督的拯救。

當一個人在黑暗裏時,他受到限制,只能有一點的行走和坐着。在我們得救以前,我們是在黑暗中行走和坐着。但基督這大光照耀在黑暗裏,就把我們帶進祂奇妙的光中(彼前二9)。

我們必須認識光的照耀是極其重要的。如果太陽一天不照耀,全地就要受損害。如果太陽三週不照耀,地上許多東西就要死亡。地上的活物每一天都活在太陽的照耀之下。在路加一章七十八至七十九節,撒迦利亞引用以賽亞的話,說到基督是清晨的日光,從高天臨到我們,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。我們基督徒原是行在黑暗裏,住在死蔭裏的人。然而我們得了主的照耀,那個照耀救了我們。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七篇,二五五至二五七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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