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三章

週四 逃避要來的忿怒【1】

馬太福音三章七至十一節:
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,來受他的浸,就對他們說,毒蛇之種,誰指示你們逃避要來的忿怒?8你們要結出果子,與悔改相稱。9不要自己心裏想着說,我們有亞伯拉罕作我們的祖宗。我告訴你們,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10現在斧頭已經放在樹根上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11我是將你們浸在水裏,叫你們悔改;但那在我以後來的,能力比我更大,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,祂要將你們浸在聖靈與火裏。

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:『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』。這一節聖經,是全部聖經中頂嚴重的一節,是叫人讀了要不舒服,聽了不喜歡的。『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』,這是我今天所要講的。這定命是有兩部分的:第一部分,就是人會死;第二部分,就是人死後且有審判。如果神所定規的第一件─死,你可以逃脫,就神所定規的第二件─審判,你也可以逃脫。按着神的定命,第一是人人都有一死,第二是死後且有審判。如果第一的定命─死,會應驗;就第二的定命─審判,也必會應驗。坐在這裏的朋友們,你先不必問你會不會受審判,但要先問你會不會死。我今天要講的題目,就是審判。你們不喜歡聽,我也不喜歡講。但是,沒有法子,你們不喜歡聽也得聽,我不喜歡講也得講。因為死如果是的確的,就審判也必定是的確的。你如果會死,你也必定會受審判。如果死被你逃得脫,就審判也會被你逃得脫。

聖經還告訴我們一個事實,就是有罪。人信有罪也好,人不信有罪也好,但有罪總是一個事實。…你相信有審判,審判是有的;你不相信有審判,審判也是有的。…無論如何,都是要受神的審判的。都要受神的審判,這也是個事實。(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八册-講經記錄(卷二)第三十六期,一〇〇至一〇一頁)

基督在十字架上,擔當了我們的罪而死了,那死成就了許多事。基督的死了結我們,這了結能使我們遠離罪。人要遠離罪行或罪性,最好的路就是被治死。無論人犯多少罪,一旦他死了,死就叫他與罪分開。…藉着基督的死,我們就能遠離罪,使我們得以向義活着。表面看來,遠離罪是了結我們;事實上,遠離罪是叫我們活過來,使我們得以向義活着。

如我們所指出的,因基督受的鞭傷,我們便得了醫治。這就是說,祂的死醫治我們的死亡。我們這些墮落的人死了,且滿了罪。但基督將我們的罪放在祂自己身上,並將我們的罪擔到木頭(十字架)上,在那裏為我們一切的罪受了神公義的審判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一種鞭傷,而那鞭傷,那死亡,醫治了我們的死亡。現今我們成為活的。一面說,基督那醫治我們的鞭傷,使我們藉着祂的死遠離罪;另一面,這醫治使我們活過來,使我們得以向義活着。

照着我們死了且墮落的性情,我們的意向是向着罪。但旣然基督死了,醫治我們的死亡,並使我們活過來,我們就有不同的意向。因着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,我們活着總會有向着義的意向,向着義的傾向。這就是我們的救主,那在十字架上死了,了結我們並醫治我們死傷的一位。(彼得前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,一八四至一八五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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